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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消息, 近日,随着电动车新 国 标正式施行,出现了一些争议。对此,清 华大学教授李稻葵建议放开禁限摩,把选择 权还给老百姓。 李稻葵称,现在新 国 标电动自行车,速度只有25公里,很多消费者出行方便程度就下降了,确实是太不切合实际了。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了呢?有没有一个破局的办法呢? 我觉得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禁 限摩 的政 策,它导致了需求的错配,让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被迫承担了本应该由摩托车这类机 动车承担的一些实用的这种场景的需求。 很多人他不能够骑摩托车,他只能转而求其次去搞快速的电动车,从经济学的常识来讲,真实的需求不会因为禁 令而消失,只会寻找替代,这就导致了大量改装的超标的电动车的出现。 消费者有需求,卖车的商家如果不配合改装,其他同行偷偷的配合了,你的车就卖不出去,超标电动车就多了,管理的成本就变得非常高。 这就造成了交 警 管 理 也不是,不管也不是,最终就变成了普遍性的违 规,也损失了政 策的严肃性和公 信力。 所以我再次呼吁,全 国有条件的城市要逐步放开禁摩限摩的政策,起码先放开对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限 制。 之后,人 民 日 报 评论发布一篇文章,说的是当前摩托车的管理,说是有学者提出解除部分城市摩托车的禁限政策,以此撬动经济增长,并且认为这有一定道理。但是文中又说,千城千面,摩托车不能一禁了之,但也不能一放了之,必须要因地制宜。
虽说电摩和电轻摩属于机动车,但按照现在各个城市的电动车管 理条例,不管是什么类型的电动车,一律都得走非机动车道,如果上机动车道要进行处罚。这就有矛盾了,既然电摩按照了机动车管 理办法,又要上牌又要驾照又要交强险,为什么不允许走机动车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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