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梳理发现,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也曾出台过相关政策。
2020年5月30日,《唐河县创建信访“无访”村(社区)实施办法(试行)》中显示,凡户籍在“无访”村(社区)的考生,中招考试第一志愿降分录取,第一年降3分,第二年降4分,连续三年从第三年起每年降5分。
据该文件定义,所谓“无访社区”,主要指该社区居民年度内无赴京、省、市、县信访(含网信电访)。每年评一次,连续三年评上,还有重奖。
有网友质疑,评上“无访社区”就能享受录取降分?对于没有获得降分的考生,公平吗?国家设立信访制度的初衷又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首条规定,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本条例。
从洛阳、南阳这一操作看来,是典型的“捂住嘴”政策。不仅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损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教育公平,实在得不偿失。
过去这三年,南阳淅川,也早就进行了类似的“无访村”探索。
2019年5月27日,“清风南阳”发布文章称,淅川县明确,对有“无访村”户籍的考生,参加县内中招考试、招教、事业单位招录等考试中,给予一定加分奖励。
截至目前,全县命名“无访村(社区)”178个,财政奖励资金25万元,68名2018年度中招考生享受到了加5分奖励。
这意味着,至少有68名学生享受到了政策的“实在奖励”。
然而问题来了,这样的优惠政策,对于其他未享受到政策的同学,是否不公平?从信访工作办理来说,如此粗暴的权力嫁接,是否有违法理、不合程序?
这样的“连坐”,瞎胡闹!
潇湘晨报记者李琼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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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15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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