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过去几年间,地方政府和财政部等中央部门之间,围绕着投资和发债,不断上演猫鼠游戏,而债务风险在层层加码的监管下却并没有得到显著遏制。 2014年10月,中国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即43号文),首次明确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权限;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加强政府或有债务监管。 这份文件在堵住地方政府融资后门的同时,也开了两道正门:政府直接发债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此后发生的故事表明,第一道正门由于地方债整体有中央统一代发,规模和使用整体得到了控制。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这一渠道,成为了中国此后几年间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的聚集地。它由此引发了一个新的模式——PPP,并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地方金融机构、地方国企等多方角色的合力推动下,成为地方政府在正式发债之外,大部分基建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 PPP是个舶来品,在一些发达国家早有先例。它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简单而言,就是民营资本承担项目建设资金,政府让渡收费权并进行监管。在此模式下,政府减轻了财政和资金压力,社会资本也能够获得长期回报。 PPP模式迅速引发城投项目融资热潮,而政府专项建设基金、政府投资基金、股权融资等种类繁多的投融资创新模式也不断涌现。两年后一个与此有关新名词描述了这股新型融资浪潮实质:“明股实债”,意思是看起来是设计巧妙地股权投入,实则是政府为基建项目进行的债权融资,最终的债务承担者都指向了政府。 国家发改委投资所投资体制政策研究室主任吴亚平称,“明股实债”就是一种变相融资,违背了政府产业基金、PPP、专项建设基金等投融资创新的本意,在债务认定上存在困难。 2016年10月间,中国财政部接连下发《关于统计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等有关数据的通知》(财预明电[2016]4号)、《关于调查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等有关数据的通知》(财预明电[2016]5号),此后各地开始统计自2014年以来融资平台公司、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债务数据统计调查。财政部还要求汇总所有财政支出责任。 此次调查对象除了政府举债,还包括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专项建设基金等新风起的投融资工具——时间的起点正是上一轮中国大规模债务摸底后截止期限,延续到2020年。 2017年4月26日,财政部、发改委、央行等六部委曾联合发文要求进一步规范地方债政府举债融资,这份文件名为《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即50号文)。文件要求,各省级政府根据2016年开展的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等统计情况,尽快组织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融资担保行为摸底排查,并于2017年7月31日前清理整改到位。 这一次六部委特别提出: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财政部密集出手摸排、清理、规范地方举债的信号,被市场反向理解为:虽然一直规范,但其实债务规模一直在膨胀,并且手段越来越隐蔽和混乱。 市场的猜测,在2017年6月审计署公布一组数据中得到了印证:截至2017年3月底,审计署审计的16个省、16个市和14个县本级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政府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余额,较2013年6月底增长87%,其中基层区县和西部地区增长超过1倍;2015年以来,7个省、6个市和5个县本级通过银行贷款、信托融资等形式,违规举借的政府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债务余额有537.19亿元。 这组数据表明,自上一轮(2013年)大规模债务审计后,尽管中央一直在不断对地方举债严加控制,但地方政府的隐性负债规模仍膨胀惊人。
地板
2018-4-5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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