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税务等部门将共享信息
之所以要夯实不动产登记的数据基础,一方面是为了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能力,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更好地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应用,打破“信息孤岛”局面,而这也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一个主要目的和功用。
所谓信息共享,一是登记部门与各类不动产的业务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共享,如住建、农业、林草等部门之间;另一方面则是登记部门与司法部门、民政、财政、税务、金融、审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后者履行职责提供数据支撑。
自然资源部要求,要深入推进登记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草等部门业务管理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明确共享范围、内容、方式等,为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提供以权证内容为主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
这种跨部门之间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共享机制,正在通过一些具体案例显露其“能量”。
近期,江苏省民政厅组织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不动产作为客观判断居民家庭收入、财产的重要依据,是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协助江苏省民政厅专项治理,江苏省国土厅通过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共享查询交换系统,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对近130万名在册低保户全省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统一核查。每一批核查数量达到30-50万人,通过省市县三级联通的不动产登记共享查询系统,3-5天内即可将每批查询结果及时反馈民政厅,有效支撑了专项治理工作。
江苏省国土厅表示,后期新增低保户的认定,都将通过网络核对方式,对其全省范围内的不动产进行查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岩表示,不动产信息共享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大数据时代,我国政府只有全面、实时了解不动产的产权状况,才能够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真实的信息保障。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可以为政府提供全面、实时的不动产产权信息,进而为保护财产权、维护交易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其次,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多个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可以在信息对称的前提下,彼此高效开展各项行政工作,共同提高政府决策和服务水平。
沙发
2018-10-16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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