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进合燃气有限公司因违规收取燃气表IC卡补卡费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20930元。作为天然气行业的观察者,笔者认为这起案件虽涉及金额不大,却折射出公用事业领域收费乱象的深层问题,值得行业与社会共同反思。 违法事实:看似“小钱”,实为违规“自立标准” 根据处罚决定书,进合燃气在经营活动中“自定标准收取燃气表IC卡补卡费”,多收价款达5980元。该行为被认定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五项。 从性质上看,燃气补卡费属于公用事业服务收费,其定价应当遵循政府指导或备案程序,企业无权单方面决定。进合燃气的行为实质上是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在缺乏明确依据的情况下向用户转嫁成本,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执法依据:裁量合理,体现监管精细化 本案中,孟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认定该行为属于“一般情形”,处以违法所得2.5倍罚款。这一裁量既体现了过罚相当原则,也反映出当前价格执法逐渐走向精细化、标准化。 值得注意的是,违法行为类型编码“04020105”以及裁量基准的明确引用,说明市场监管部门正在通过标准化手段统一执法尺度,避免自由裁量权滥用,这有利于提升执法公信力与企业预期稳定性。 行业反思:燃气企业应如何合规经营? 燃气行业具有天然垄断属性,企业往往处于强势地位。正因如此,其收费行为更应公开透明、依法依规。此次处罚暴露出几个常见问题: 1、收费依据缺失:企业是否对补卡费等附加服务进行明码标价?是否履行公示程序? 2、内部管理疏漏:是否建立价格合规审查机制?是否存在“习惯性收费”而不自查的情况? 3、用户沟通不足:收费前是否充分告知用户政策依据与标准? 社会影响:小收费背后的大信任 5980元看似不多,但涉及的是众多家庭用户的“小钱积累”。公用事业收费直接关系民生感受,一旦失范,极易引发公众对行业整体信誉的质疑。尤其在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大背景下,此类案件具有警示意义:即便是在细分服务项目上,企业也不能忽视合规要求。信任建立不易,摧毁却在一瞬间。 整改建议:从“被动受罚”到“主动合规” 进合燃气已在处罚决定书中被提示可“在线申请修复”,这说明信用修复机制正在发挥作用。但企业更应借此机会: 1、全面自查收费项目,清理一切缺乏政策依据的收费; 2、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特别是对政府定价目录外的服务明码标价; 3、加强员工培训,提升一线人员的合规意识; 4、主动公示服务收费标准,接受用户与社会监督。 结语 进合燃气此次受罚,既是一次教训,也是一次转型契机。在公用事业领域,合规经营不是“高标准”,而是“底线要求”。只有将用户权益放在首位,坚持依法依规提供服务,企业才能行稳致远,行业才能健康发展。 监管部门“以小见大”的执法,也在提醒所有企业:在细节处见真章,在服务中树口碑。燃气关乎千家万户,每一分收费都应当经得起法律与民心的双重检验。 (本文为行业观察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处罚信息来源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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