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临时工惹的“祸”
据《重庆晨报》2018年5月4日报道,5月3日,安阳市民的微信朋友圈内疯转三条小视频,视频显示,拍摄者和几名朋友2日来河南滑县政府办事时,在其院内的一块种植大蒜的菜地中发现种有多株罂粟花。滑县政府的官方回应是临时工误种。文章还贴出了3日下午,滑县公安局的《情况通报》,称在5月2日上午接群众举报后,民警就铲除了罂粟花。两名60多岁的临时聘用种菜人员武某某和柴某某被处以500元罚款。滑县政法委回复记者时表示,误种罂粟花的两名种菜人员是临时聘用的,已被开除。据民警调查,该菜地系武某某、柴某某二人承包。民警对生长的罂粟进行了铲除,经清点,共有53株罂粟花。 在中国,“临时工”已成了一个奇异的现象。从“发飙女警”到“央视大火押运员”,从“武汉硚口临时工城管打死大学生”到“中华脊梁奖临时工伪造文件”……,“临时工”这个特殊的群体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在现实中却处处显身。他们是犯事儿的,也是扛事儿的;是干活的,也是顶包的;他们是辛勤的劳动者,也是双轨制用工的受害者。 最近这些年,每当出现事故,或者出现非常事件,官方回应多不是“临时工”,就是“无证”上岗人员。这次安阳滑县政府大院种植罂粟,官方回答又是“ 临时工”所为。看来,“临时工”好像就是会惹祸的代名词。 就以滑县政府大院种罂粟来说,官方回应机关食堂在政府院内的空地上种有蔬菜。去年春天,两名临时聘用的种菜人员武某某和柴某某买来了菜种子,“不知道咋回事,去年没长,今年长出罂粟花来了”,而且经查共有53株罂粟花。我想问,政府人员经常到食堂吃饭难道没有发现吗?非要等到拍摄视频者拍到了曝光了才说“我们会调查”吗? 愿“临时工”惹祸的新闻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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