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市洋县破坏营商环境 一刀切拆除合法环保项目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张幸福,身份证号:410321196802045019,我是洛阳鑫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我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承建由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的陕西宏尚源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洋县现代绿色循环产业链综合体》建设项目,并于2023年10月12日与洛家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洛家村七组二级防火通道》的建设项目,所有手续齐全。在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西部大开发的大背景下,我作为河南人能到陕西加入乡村振兴建设队伍感到无比自豪。 我对自己施工的环保项目尽心尽力不敢有丝毫怠慢,工程在紧锣密鼓进行到一半时,没有想到的灾难事情发生了,2024年 8月9日据说洋县政府接省委环境督查接到举报,当地为迎合上面,明明知道我们建设的项目合理合法,可还是用一刀切的方法把我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全部夷为平地。我莫名其妙的被洋县纪委将我带走审问。2024年8月16日洋县公安局又以非法采矿罪为由将我刑事拘留。2024年8月30日因洋县检察院不予批捕,随之洋县公安局又对我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洋县当地的做法实在叫我无法理解和欲哭无泪,法治原来也可以如此苍白无力。作为河南人我怀揣梦想来陕西支援建设,项目是经过洋县各个部门重重审批,各项批文手续齐全,在国家三令五申要净化营商环境的情况下,洋县人民政府不经调查,说推翻就推翻,给我和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左右。 目前我面临倾家荡产的绝路,万般无奈恳请上级领导调查处理还我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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