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该名家长在法院判决限期还清欠款后未能如期支付,学校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导致其被拘留。这一事件一经曝光,立即在网络上引发了热烈的讨论,不少网友对此表示质疑和不解,认为学校的做法存在一定问题,也对当前的学杂费制度和义务教育执行情况提出了反思和探讨。
据了解,王某、顾某夫妻二人因经济原因,欠缴了两个学期的学杂费共计15308元。原告某中学为维护自身权益,将此事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王某、顾某于2024年4月20日前付清子女上学费用。同时,若二被告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费用,则需另支付原告某中学违约金3000元。
然而,王某、顾某并未能按期履行义务。原告某中学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向王某、顾某送达了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尽早履行义务。但二人仍未履行法定义务,即按照调解协议支付学杂费及可能的违约金。
而该案件的争议点是,王某、顾某所拖欠的两个学期的学杂费高达15308元,折合每期学杂费就是7654元,相关业内人士表示,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因此,中学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不得向学生收取学费和杂费。这里所说的“学费”是指学生为接受教育而需要支付的基本费用,“杂费”则是指学生在学校学习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如教材费、作业本费等。
我们依据网上传播的2024年宿迁市公办中小学春季学期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表来看,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含的寄宿生住宿费单人单学期150元,还仅限市区范围内,农村学校不得收费。
服务性收费包含了课后服务费每个学生单学期最高不得超过300元,伙食费另算,代收费项目中包含了社会实践活动费(小学15元,中学20元),教辅材料费根据实际情况另算。
或许可能会有网友质疑这份公示表的真实性,但我们可以确认的是,这份公示表是当地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在这份公示表下方还盖了这些些相关部门的章,可见其真实性。
那么问题来了,该案件中涉及到的王某、顾某家的孩子学费仅欠了两个学期,为何会高达15308元呢?平均算下来每个学期就高达7654元,这和上述的这份公示表的价格匹配吗?有网友肯定会问,这不还有教辅材料费和伙食费吗?那么问题又来了,什么样的教辅材料和什么样的伙食费每个月高达数千元呢?
网友觉得这位法官使用的法典可以运用在很多地方,也希望这位法官能帮助自己主持公道,比如烂尾房,谁都没责任,自己断供了就要受到处罚。
再比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和本起案件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花100多万买的房子被拖欠,不交房。开发商能被司法拘留吗?
拖欠学费要拘留,拖欠农民工工资为什么不拘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