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十四五”规划纲要对提高新型城镇化的质量有哪些针对性措施?3月8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仍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要超大城市推动“瘦身健体”,提升城市品质。 胡祖才分析,“十四五”时期,我国城镇化率处在60%—70%之间,处于较快发展的中后期,也是全面转型的关键期。他表示,下一步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第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目前仍有2亿多农业转移人口没有在城市落户,部分已经落户的还存在市民化质量不高问题,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仍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 一方面继续降低落户门槛,实现“愿落尽落”。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推动稳定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落户。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要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要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同时依法维护好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三权”。 另一方面推动常住人口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推动非户籍常住人口逐步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同时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人地钱挂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相关政策,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分配同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等挂钩机制,根据人口流动实际调整公共服务领域人员编制和设施布局。 第二,优化城镇化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 超大城市要推动“瘦身健体”。要划定并坚守城市开发边界,慎重撤县设区;有序疏解非核心功能,引导过度集中的资源要素逐步有序转移,合理降低中心城区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与周边中小城市、郊区新城等联动发展,通过推进交通一体化,培育发展一批现代化都市圈。 大中城市要发挥综合成本相对较低优势,主动承接超大特大城市产业转移和功能疏解,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生活品质。县城要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十四五”时期要支持东部地区基础较好的县城建设,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城镇化地区的县城建设,合理支持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建设,加强边境城镇建设。积极推进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培育等4大领域17方面设施提级扩能,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 资料: 2018年要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稳妥有序增设一批中小城市,继续开展撤县设市、撤地设市,推动城市群及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县和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率先设市。优化城市市辖区规模结构,制定《市辖区设置标准》《市辖区设置审核办法》,稳步推进撤县(市)设区,增强设区市辐射带动作用。” 上述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官方文件显示,继2017年“解冻”之后,撤县设市今年有望继续推进。 在大规模“县改市”已尘封20年之后,国务院2017年“解冻”了撤县设市的审批,河北省平泉县、浙江省玉环县、陕西省神木县、四川省隆昌县、湖南省宁乡县、贵州省盘县六个县获批撤县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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