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跳入兵马俑坑
2025年5月30日17时30分许,孙某(男,30岁)进入兵马俑景区参观时,翻越遗址坑护栏及防护网跳至三号坑内推拉陶俑,造成两尊铠甲武士俑(二级文物)不同程度损坏。目前,孙某已被公 安机 关控制,经查,孙某患有精神疾病,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又是精神病? 如果精神病可以免责的话!
能否在身份证上有所标识?
能否立法规定出门需要佩戴醒目标志?
避免国家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背锅的不是精神病,就是聘用人员 是不是需要赔尝? 正常人谁会干这事?明摆着受罚还得赔。
偷个东西还有几成占便宜的概率,摸下女人还能爽几秒 精神病人在无脑时犯事是不需承担刑责的,说明法律惩处的并不仅是脱离了思想的孤单的行为本身。
另一例子是收脏,不知情不犯法,知情就是销脏。罪与非罪不是行为本身,而是当时的脑回路
恶意的反意词是善意,但法律惩罚的都是恶行,很难有善意的恶行,非恶意(过失)就可视作恶意的区分
真要找出善意的恶行的话,那紧急避险算一个 人的意念不能入刑,这是指单独的想法是不犯罪的,不要僵化这个认知,把犯罪时的思维活动与它等同
一旦犯罪事实成立,其背后的动机是要搞清楚的首要问题,基于犯罪事实本身来认定动机,而不是凭空猜测 原来药八刀开车撞了人以后,从车里拿出刀子扎了伤者八刀,李玫瑾教授说他是弹钢琴弹习惯了,拿捅刀子当成按琴键了,就像激情演奏那样扎过去了,这就是激情杀人的出处。如果去区分善意恶意,使用带有感情渲染色彩的用词,从而达到额外加重或者额外减轻刑罚之目的,那法律就是一个笑话。 你的愿意是只能处罚行为,不能处罚想法,现在又在这咬字眼
不需要再争了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5-6-1 21:34
原来药八刀开车撞了人以后,从车里拿出刀子扎了伤者八刀,李玫瑾教授说他是弹钢琴弹习惯了,拿捅刀子当成按 ...
那刑法就简单了,不分动机,故意过失同判 精神病不能成为免死金牌,需证明在现场是否精神不正常。 文物收购一个兵马俑价值二千万美元,这一跳赚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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