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说纷纭王佳佳
洛阳王佳佳法官被杀一按众说纷纭,不过强大的网友还是拔出了很多内幕,主要有二点:一是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豫高法〔2018〕 372号)【误工天数】住院:住院时间 出院后医嘱休息时间,此案老汉提前出院但有遵照医嘱继续吃药未能工作,不判误工费不仅仅是是法律不允许,而是属于违规判案了,二是网友扒出王佳佳以往的历史判决,从没有支持过住院外的误工天数,有一例最离谱,住院100天以上有反复,医嘱2年休养的,都没有判决享有误工费,呵呵,这样的法官还当三八红旗手,的确是红色幽默。
除此之外,我提几点看法:一是医生开出了29天的医院证明,这个说明医生根据以往的实践经验,认为原告需要29天的治疗过程,法官不应该否定这个证据,因为法官不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如果要否决,应该提相关医疗机构来重新鉴定,
二,既然保险公司与法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那么保险公司就是污点证人,污点证人的证据没有法律效力,拿污点证人的证据作为判决依据,显然是不合法的。
三,即便判决只赔偿9000多元给原告,但是鉴于原告一无所有的现实,法官应该给原告申请司法救助金,这样才符合她三八红旗手的身份,更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四,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款,关爱弱势群体,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而不是感受到被社会抛弃,这是法律人民性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稳定的需要。
同意,本来交通事故判决汽车司机负全责,只是在交通队调节,因为汽车上了保险,赔偿由保险公司负责,保险公司对受害者提出的18000约,只答应赔偿12000元,没有达成协议。遂提起司法诉讼,谁知道,在法官这里,认为受害者在住院期间挂床14天,又扣除这部分费用,结果受害者只能得到9000元,显然受害者一个50的独身男人对此无法接受,才造成悲剧。
法官扣除挂床费用,是否有法律依据?法律是保护弱势群体的,本来在行政调节阶段保险公司都已经答应12000元赔偿了,结果到司法阶段却变成9000元了,这样的结果是保护弱势群体吗?
还是太书呆子了,不知人间冷暖,不懂一个孤独独身男人交通事故后的艰难,他所主张18000元并不过分啊。 啥都没有大家都当法官了。伤情诊断证明,误工费多少,等等啥都没有公布,大家都急着当法官? 1、保护妇女儿童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保护残疾人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3、保护劳动者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
请问中国哪条法律写着保护弱势群体?谁有发出来看看? 好多网络信息,真假难辨。 命不好,不该活,上辈子作孽 我看采访她同事的视频了,只能说都是文科毕业的高材生,小作文写的一个比一个好;P 打过官司的都知道 参加过一点小官司,有小民参见大老爷的感觉。小案子,给准备的资料审前看都不会看,通知上午10点开庭,前一个完不了事,问过几次就一直不回话让等着,中午吃饭都不敢走,还怕人家中午休息时间开庭。快1点了前一个完事,才说下午3点开庭。没法说!! 一讲再讲,哪里还有初衷 有好人,
没遇到。 不知道这回事 法律也是社会稳定的需要! 法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体现 这法官不是洛阳的吧 漯河的。若真是18000--12000--9000,肯定大大超出原告的心理预期!! 因为她对鳏寡孤独之人冷血,所以别人对她也持同样的态度 法律法规看似冰凉的,其实是充满人性光辉的,关键看法官的水平 第一句就开始杜撰,然后炮响人遁,I服了you。。。。
:lol
value 发表于 2024-8-19 10:03
这法官不是洛阳的吧
都不知道就是都知道:lol 受害者有罪论 永远觉得和稀泥是最好的工作方法,但和稀泥永远不是安法律规定的作法,总有人不满意,遇到普通人还好,遇到个钻牛角尖的,这事儿就过 不去 了 我是这样判断的:如果凶手行凶后逃跑,那么,凶手理亏的可能性大,凶手抱着必死之决心,那么,占理的可能性大。 是洛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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