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年的4万相当于现在多少钱?
上世纪70年代,贫寒是中国人的常态,在一片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家庭面前,汤兰英一家显得很异类。她家从来不愁吃喝,在衣食住行上过得很是讲究,别家还是统一灰色调,一件衣服需要缝缝补补好几次的时候,汤兰英的衣服就都是上海服装店的时髦款,每个月要到理发店洗头,衣服一天换好几套,光衬衫就20多件,还要搭配各种款式的鞋子,就是那个年代的时尚达人。当别人家还在吃糠咽菜的时候,汤兰英家饭桌上顿顿有鱼肉,据说她家买菜的时候从不问价格多少,只看喜不喜欢吃。而且汤兰英家里还购买了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
然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汤兰英这种不义之财迟早是要被揭发的。汤兰英贪污的钱不止用来满足自己的花销还用来贿赂上级领导,让他们帮忙掩盖贪污的事实。在这些关系亲密的干部中,汤兰英和多名干部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当时甚至有人写了一首打油诗在嘲讽汤兰英,“龙井茶叶天水泡,猫儿胡子嘴上翘,吃喝玩乐真逍遥,最后奉陪睡一觉。”有了这些保护伞,汤兰英越发嚣张,先后贪污了4万5千余元。突击检查,贪污事情败露1975年5月5日,如东县人民银行工作人员对马塘信用社进行突击审查,发现账面凭空减少库存现金余额3000元,当晚把汤兰英带到支行调查。第二天,汤兰英预感到无法隐瞒,向查账组的同志交出了支票存根和付款委托书24份。据汤兰英自己交待,存款的单位及个人去信用社取款时,她已无法承付了,只好拆东墙补西墙,利用关系把其他单位的钱存入信用社,解决周转困难。案发前,信用社存款余额仅有9000多元,该款还是临时从其他单位拉关系来的。1977年7月15日,如东县人民法院判决汤兰英死刑。在当时还是引起了很大的轰动的,贪污涉及的数量之大,处罚之严重都是不常见的。中国近几年,对贪官污吏打击的也很严厉,不过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死刑这种重刑其实在贪污案件中是不常见的,多数处罚都是撤职倒台。相比之下,汤兰英的处罚是不是重了些?
中国第一部《刑法》是79年颁布,80年开始执行。所以说,在77年的时候,还没有刑法,判多少年,杀不杀全凭法官意志。 1975年的4万块可是不少,冰糕3分钱,现在6块钱。而且关键是那个时候钱的稀缺性很大,大家都没钱就你有钱,大家都吃素就你吃荤。虽然,4万块折到现在也就是800万,但是犯罪数额是一回事,超过社会平均水平多少又是一回事,现在家庭总财富超过800万的也不在少数,平均一个小区至少10%吧。 瞎球联系;P 1977年40000元可以买13台日本进口18寸彩电,现在可以买100台18寸液晶电视;当年凭粮本可以买224,719斤白面,现在超市大约买16000斤白面;当年凭肉票可以买51282斤猪肉,现在超市可以买2667斤。 洛阳人克二杆 发表于 2024-7-5 09:35
1977年40000元可以买13台日本进口18寸彩电,现在可以买100台18寸液晶电视;当年凭粮本可以买224,71 ...
77年和75年差很多的。粉碎那四个以后全员普调一级工资,每个人涨了5-10块钱。
另外75年你见不到进口东西,封资修。 “上世纪70年代,贫寒是中国人的常态,在一片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家庭面前,”
经历者说: 城市里至少95%以上没有吃了上顿没下顿,农村也差不了多少。主要矛盾是鱼肉蛋禽摄入太少,食用油太少,蔬菜少,没油水,饭量就大,中学生男孩子每月31斤不够吃,老觉得饿。 洛阳人克二杆 发表于 2024-7-5 09:51
“上世纪70年代,贫寒是中国人的常态,在一片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家庭面前,”
经历者说: 城市 ...
对啊,那段历史并不遥远,经历者大多数人还在,有些人有意扭曲的解读,如果这些亲历者都不在了,他们还不是想咋说就咋说。 1979年在北京王府井的一个大商场的展厨内看到了一件貂皮大衣,标价2万多! 那时候一般工人工资也就二三十政府工作人员还要低些 这个人用一部分小钱贿赂左邻右舍,今儿给左邻送几颗白菜,明儿给右舍送鸡蛋,在邻居的眼里她是一个大好人。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