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5-14 18:21

洛阳一12岁男孩骑共享电动车撞人,被判赔110多万!

未成年人使用父亲的账号扫码开锁骑共享电动车,不料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
谁该承担这起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共享电动车的所有公司和保险公司需不需要担责?
5月6日,河南洛阳涧西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

2021年10月4日,12岁的小萧使用父亲萧先生的账号,扫码开锁骑共享电动车。在骑行过程中,小萧逆向行驶,与驾驶两轮电动车且未戴头盔的夏女士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夏女士受伤。

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夏女士驾驶的车辆为两轮轻便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萧负该事故主要责任,夏女士负该事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夏女士先后在5家医院接受治疗。司法鉴定机构于2023年7月18日出具的鉴定结果显示,夏女士因脑外伤导致精神障碍,属于一级精神伤残,即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
另一方面,小萧的父母已于2017年办理离婚登记,小萧由父亲抚养。
对于这起事故,夏女士认为小萧导致其受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也认定小萧承担该事故主要责任。因事故发生时小萧未成年,共享电动车在使用时有保险服务,故以小萧的父母、共享电动车所有公司、保险公司为被告,诉至涧西区人民法院。

“夏女士骑行的两轮电动车经司法鉴定,属于两轮轻便摩托车,其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且未戴安全头盔,应承担部分责任。”对于夏女士提起的诉讼,萧先生表示,虽然小萧跟随其生活,但事情发生当天,小萧和其母亲在一起,小萧的母亲也应承担责任。
小萧的母亲则认为,共享电动车的所有公司未尽到合理限度的管理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夏女士系颅脑严重受伤,而造成如此严重后果的主要原因是夏女士骑摩托车未戴头盔。如果夏女士依照法律规定戴头盔并不会出现如此严重的后果,故只愿意承担次要责任。小萧的父亲作为小萧的主要监护人,应对小萧造成他人损害承担责任。
共享电动车的所有公司辩称,小萧和夏女士的违规骑行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小萧明知自己未满16周岁不能骑行电动车,仍罔顾电动车上明显的标识,擅自骑行案涉车辆,主观过错明显。萧先生作为监护人,放任孩子使用其账号扫码开锁骑行,存在明显过错。因此,小萧的侵权行为导致的结果应由其自行承担。
保险公司则表示,共享电动车虽然购买有保险,但其只承担年龄在16周岁至70周岁的被保险人的保险单。事故发生时,小萧骑行的单车并非其本人注册账户开锁,亦因未满16周岁,其不是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无任何投保记录和保险单,因此保险公司不应承担保险责任。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法官表示,本案中,小萧在骑行过程中与骑车的夏女士相撞,造成夏女士受伤等损害后果,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实际情况,依法认定小萧承担本次事故60%的民事赔偿责任。小萧的父母虽然已经离婚,但其与孩子的关系并不因离婚而消除。因此,结合小萧的年龄、事故发生时小萧的生活状况等因素,依法确定小萧的父母共同对夏女士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驾驶电动车须年满16周岁,本案中小萧驾驶电动车时未满16周岁,违反了上述规定。共享电动车上有显眼标识,禁止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行,且平台注册条件中也有设置未满16周岁不符合注册条件,不允许注册成功,故共享电动车所有公司和保险公司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成立。
综上所述,法院依法判决小萧的父母赔偿夏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0余万元。



多收了三五斗 发表于 2024-5-15 06:18

这个案子法院判的公平公正,孩子出了这莫大的事,和父母关系很大,父亲明知孩子年龄不够还用自己的手机扫码,母亲把造成这莫大的损失推给对方没有带头盔,没有带头盔交警已经划定次要责任,看来任何重大的事故背后都有多种原因!

金水河里野鱼香 发表于 2024-5-15 07:43

论保险的重要性。可惜,电动自行车和行人,大多都没有保险,一旦出现重大事故,瞬间返贫!所以,生活要注重保险的作用。我除了常规保险,出去自驾游,出国飞机,都额外买保险,增加保险(飞机),给自己的家人负责。另外,还有一个不用支出费用的保险,戴头盔,重要的事情,我在这个网上讲了10遍都有了。如果夏女士戴了头盔,大概率也就拍屁股起来走人了。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4-5-15 08:28

对,戴头盔的问题不应该赌气,赌气是跟自己过不去。我也不懂什么电动车的分类,哪个需要戴哪个可以不戴,我都没概念,但是只要是上了马路,自己又是也有一个速度,那么迎面相撞的受伤概率还是很大的,比行人被撞受伤概率大,所以戴头盔是对自己有好处,就好像学生上课说话,不要说他也说了凭啥抓我?你上课不说话是你自己受益。

黄河水清 发表于 2024-5-15 08:35

有赔偿能力没

挣扎着的呐喊 发表于 2024-5-15 08:47

锄禾洛阴 发表于 2024-5-15 09:05

“夏女士骑行的两轮电动车经司法鉴定,属于两轮轻便摩托车,其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且未戴安全头盔,应承担部分责任。
       管理上不加区分,出了事就按国标分类了,强调驾驶证以及属于机动车。
       如果监护人一次性赔不起,那就有多少赔多少(只有一套小房子不会被拍卖执行),其它慢慢赔,孩子到16岁不是学习那块料,可以送外卖加速赔偿。





朱延斌 发表于 2024-5-15 09:06

安全出行,遵纪守法,避免悲剧的发生。

风无形 发表于 2024-5-15 09:29

共享单车这么大威力!

金水河里野鱼香 发表于 2024-5-15 09:40

金水河里野鱼香 发表于 2024-5-15 07:43
论保险的重要性。可惜,电动自行车和行人,大多都没有保险,一旦出现重大事故,瞬间返贫!所以,生活要注重 ...

管理是要讲概率的。骑车不戴头盔的事故损伤概率,远高于行走遭受高空坠落物砸中的概率。抛开概率讲,就没有道理了。坐飞机也有10万分之一的事故概率,但是人类认为这个概率可以忽略,于是大部分人都愿意坐飞机,但是仍然要强制买保险。

武阳 发表于 2024-5-15 10:03

命是自己的,让戴头盔意见还那么大,逆反期没过啊?;P大多数时候我也不戴,但不反对严查不戴头盔的。;P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5-15 15:11

风无形 发表于 2024-5-15 09:29
共享单车这么大威力!

是共享电动车,估计孩子骑得快,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4-5-15 15:15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5-15 15:11
是共享电动车,估计孩子骑得快,

对撞,相对速度加倍,而且可能摔的位置不凑巧。

风无形 发表于 2024-5-15 15:51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4-5-15 15:15
对撞,相对速度加倍,而且可能摔的位置不凑巧。

但凡发生车祸,大概率是卧龙遇到凤雏了,

锄禾11 发表于 2024-5-15 20:07

头盔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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