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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反腐”成了贪腐者的通行证
蔡永庆
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曾是一个很重视反腐倡廉的官员。报道说,在主政黔东南州时,他曾掀起一场规模不小的“廉政风暴”,亲自督办重大案件50件,几十名官员在这次廉政风暴中被判刑和处理。这位扮演着 “反腐先锋”“廉政标兵”角色的高官,自身也未能逃过中央“廉政风暴”——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最近被停职调查。随后被带走调查的,还有廖的妻子及与他关系密切的两位商人。 这是一个怪象,但又见怪不怪。看起来,廖少华反腐动了真格,一下子查处了几十名贪官,成绩显著。但他这样做的目的,想必是为了掩饰自己的腐败。我们都知道,时下有“台上反腐,台下贪腐”这么一说,也知道不只是清官在反腐,贪官自己也反腐。想想看,也不足为奇,“贼喊捉贼”原本就是“贼”之常情嘛!只是看多了“大贪反小贪”,让咱们群众有时辨不清站在台上反腐的人,究竟是何面目。而这,无疑会影响群众对官员真实形象的判断。 特别是有些贪官因为高调反腐而获得了表彰,就更让人看不懂了。比如,湖北监利县县委原书记杨道洲被评为湖北省 “廉政标兵”,曾在反腐倡廉大会上作了一万多字的报告,没想到事后不久,这位“廉政标兵”因受贿罪而落马了。河南某市地税局原副局长卫某也曾是“廉政标兵”,他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时,反映他“廉洁”事迹的小品还在巡回演出之中。广西横县县委原书记汪波虽没拿到“廉政标兵”称号,但他落马的经历同样滑稽:那天汪在做廉政演讲,演讲刚结束,等候多时的纪检干部便走上前去,宣布对汪实行“双规”。 这种怪象的存在,大概有这么几个原因:一是有些“标兵”确实曾经很廉洁,但没能坚持住;二是“一把手”的权力过大,缺乏足够的监督力量;三是拿高调反腐作为掩护自己贪腐的幌子或通行证,这种情况应当最为常见。 自上而下的反腐形式,仍带有很大的局限性。归根结底,还是要让群众在对权力监督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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