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雨蒙蒙 发表于 2017-12-27 14:16

申请个低保咋真难!

主人公叫裴春晓,今年55岁,肺癌晚期,在市中心医院治疗半年有余。妻子今年54岁,从30岁开始脑出血,丧失劳动能力。家里居住的房子还是30多年前的土坯房子两间,常常是外面下雨屋里漏的情况。夫妻俩婚后没有生育一个子女。10几年前过继亲戚家的一个20岁的女儿,想着老俩百年的时候有个人料理后事,谁知道就因为这个举动,造成了申请低保的障碍。
大家都知道,义务与权力是相互的。这个女儿他们夫妻俩个都没有抚养过一天,也没在一起生活过,难道现在要让这个女儿一直来赡养这两个重病的老人吗?况且
老人住院治疗的费用也是这个女儿出的,可是这远远不够呀,也不能因为这样,让女儿卖房卖车呀,女儿还有自己的生活呀!况且她们之间没有这个义务吧。
希望咱孟津县的民政部门的领导下去看看吧,从实际情况出发,不要搞一刀切。说他们有女儿,不够条件申请低保。

已被注销 发表于 2017-12-27 15:06

经济拮据的底层民众是政府民意的长期支持者,希望延续好作风,温暖群众心!{:4_268:}

不乱说话 发表于 2017-12-27 15:38

多呼吁几次

Gyc1961 发表于 2017-12-27 16:19

多去民政局跑几回!

烟雨蒙蒙 发表于 2017-12-27 16:32

已被注销 发表于 2017-12-27 15:06
经济拮据的底层民众是政府民意的长期支持者,希望延续好作风,温暖群众心!

申请个低保就是想着住院的时候能多保销点,

烟雨蒙蒙 发表于 2017-12-27 17:01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17-12-27 16:45
难道就因为收养一个女儿就不能申请低保了吗?难道低保户不能有子女呀?

说的太好了,

bambion 发表于 2017-12-27 17:38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17-12-27 16:45
难道就因为收养一个女儿就不能申请低保了吗?难道低保户不能有子女呀?

说的好

北斗八星 发表于 2017-12-27 18:16

{:4_254:}

烟雨蒙蒙 发表于 2017-12-27 20:13

夜半歌声 发表于 2017-12-27 20:10
低保户不好当

就是想着他们住院治疗的时候能够多报销点,他们能有个基本生活保障,唉,这年头谁有头发也不想当秃子呀!

快乐老兵 发表于 2017-12-27 20:18

没关系不中啊。

革命军中马前卒 发表于 2017-12-27 21:54

能保尽保

锄禾11 发表于 2017-12-27 22:39

透明公开   很简单的有所谓固定工作不能吃低保   只能说呵呵

沉默流沙 发表于 2017-12-27 23:01

符合条件就找社区。

烟雨蒙蒙 发表于 2017-12-28 06:03

沉默流沙 发表于 2017-12-27 23:01
符合条件就找社区。

民政部门说,他有女儿不符合条件

烟雨蒙蒙 发表于 2017-12-28 07:29

快乐老兵 发表于 2017-12-27 20:18
没关系不中啊。

我也觉得是没关系办不成

烟雨蒙蒙 发表于 2017-12-28 13:38

这里没嘛意思 发表于 2017-12-28 12:58
中国人民不是都富起来了吗?

因病致贫呀,

烟雨蒙蒙 发表于 2017-12-28 15:38

阿米尔.汉 发表于 2017-12-28 14:56
子女有房有车,这事还真难说!
路过,关注一下。

呵呵,养女成家了,肯定有房子住。

烟雨蒙蒙 发表于 2017-12-29 09:37

阿米尔.汉 发表于 2017-12-29 07:39
理解理解。如果药费不贵您老不就没有烦恼了?也不会申请低保了!
生在神一样的国度,熬煎着过吧!
期盼 ...

民政部门回复,说女儿名下有车不符合 。女儿出嫁,男方买的房子买的车,房子是60平方米,车子是几万元的车子
难道女儿应该嫁给贫困户才符合条件。
现在能不能用给老人与女儿解除这种收养关系?解除以后能符合要求吗?
请求民政部门给个答复

志由飞翔 发表于 2017-12-29 09:58

:dizzy:套路木有看看,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政策随好,但的落实监管到位呀

掩饰不住 发表于 2017-12-29 11:47

关注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申请个低保咋真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