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食堂阿姨的那位女生
猫爪微博“成都头条”爆料:四川成都一大学女生去食堂吃饭,发现没带饭卡,就用微信转账给食堂阿姨,转头她就把阿姨给举报了,因为学校饭堂只能用饭卡,用其他支付方式会被罚,结果阿姨被罚两万,而该女学生获得了2000元奖励。
从学校方面来说,禁止使用饭卡以外的支付方法,这项规定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没通过饭卡而通过私人微信转账,校方就无法监督饭钱的去向,当然也许你会觉得食堂阿姨肯定会将饭钱补上,但是饭钱流入食堂阿姨私人腰包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这方面不需要争论,性善论者与性恶论者都可以保留各自的观点。
食堂阿姨违反规定,就是存在违约责任,校方是可以处罚她的,如果说校方存在过错,那就是将罚款金额的设置过高,没有将食堂阿姨的工资收入情况考虑在内,一次就要罚款2万元,不象是处罚而更象是借机敛财,而且显得杀气腾腾,好像只要犯错就要置人于死地。
从食堂阿姨来看,假如她是想帮助那位女生,事后也将饭钱补上,那么这是个善良的人,但是你的善良被人利用,“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吃一堑长一智,她在坚持善念与正道的同时,也要注意防范小人,不能再成为帮助毒蛇的东郭先生。当然,假如她是起了贪念想将饭钱私吞,那就另当别论,这是咎由自取的后果。
从举报的女生来看,毫无疑问,这就是个坏逼,可以断定这位女生从一开始就是盯着那2000元奖励来的。
首先没带饭卡,提出用微信转账,就是在教唆食堂阿姨违反食堂规定,然后利用食堂阿姨的善良或者是贪念,在阴谋得逞后,通过告密举报获得2000元奖励,这就是她通过“钓鱼执法”获利的全过程。
小小年纪有如此心机,这样的坏逼将来走出校门,定会祸害社会,建议将此告密者的姓名公布于众,提醒用人单位注意防范,不能让这个社会沦为“良善之人的地狱,卑鄙告密者的天堂。”
据说是谣言 说的有理,这女生动机不纯,有贪财之嫌。 :dizzy::dizzy::dizzy: 但是造谣惑众者其心更可株! 和有关部门学会了“钓鱼”~ :o:o:o 有套路 洛阳有句不好听的地方土话,叫做“割驴毬敬神”,在此形容再恰当不过了! 正是习惯了处罚的弹性,才对雷池也报无所谓的态度。
所谓阿姨的承受能力,不就是违法(法规法纪)的成本吗?
试想,罚十奖一的政策(重罚)应用到违规违纪多发领域,
一定为反腐倡廉快速起到立竿见影的功效! 卖饭阿姨错的是:违反规定,私收银;
学校的错是:罚款额度这么高,是否合法?
学生行为无法界定对错,全凭自己良心喽。 告密的应该是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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