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解决途径(干货)
知法,懂法,守法才能用法维权。中国始终要实现“人治”向“法治”的转变,懂法是大势所趋,法律将是维护我们合理权益最有效的武器。
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其解决机制有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
怎么解决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堆放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四种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一、和解
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无须第三方介入,完全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不仅从形式上,而且从心理上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对抗。
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者仲裁程序,只要终审判决未生效或者仲裁裁决未作出,当事人均可以自行和解。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和解达成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在性质上仍属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也就是说一方当事人不按照和解协议执行,另一方当事人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违约责任。
二、调解
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以法律、法规、政策或者合同约定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居中调停,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其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在我国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
三、仲裁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与诉讼不同。诉讼是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向法院起诉之前不需要双方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经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没有仲裁协议,不能启动仲裁程序)
四、诉讼
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经济纠纷提起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解决纷争。1991年4月9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历经2007 年、2012 年、2017 年三次修正的《民事诉讼法》是民事诉讼活动进行的法律依据。
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