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意侵吞农民耕地赔偿款,找谁来维权??
问题:宜阳县盐镇乡温沟村,乡、村两级政府单位无端克扣村民耕地占用补偿款。具体情况:“310国道南移”修路项目宜阳县盐镇乡温沟村段,涉及我村63户村民共计90余亩耕地,以乡、村领导告知的占用耕地赔偿标准3.9万/亩计算,赔偿款共计350余万元,乡、村两级干部要强行截留每亩地20%约合70余万的款项作为土地管理费,村民对此蛮横做法十分不解和不满。百姓请求:1、落实河南省耕地占用赔偿标准一亩地到底是多少赔偿金?(据2018年河南省最新占地赔偿办法显示耕地赔偿标准在5.3-5.8万/亩);2、20%/亩的税收管理费是否合理?据2018年河南省最新占地赔偿办法显示,耕地占用税按2元/平计算,约合1333元/亩,占赔偿标准3.4%/亩;3、惩戒相关贪腐党员干部及村霸。 宜阳县盐镇乡温沟村占地村民 2018.10.14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310国道南移”修路占用上庄温沟村耕地,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豫政办〔2006〕50号)规定,已承包到户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或部分征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剩余20%村集体用于公益事业方面。并不存在无端克扣耕地补偿款问题。
感谢你对我镇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盐镇乡人民政府
018年10月16日 既然是作为村集体财产,应该为村集体共同出资设立,而不是扣留一小部分人的财产,其他人坐享其成,这样是不公平的, 2018年国家征地最新标准为,每亩地5.3--5.8万,要保证农民的最大利益,村干部带领施工队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施工,国家规定征地需经过村名同意,出示相关证件,征地许可证和国家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在经过同意的情况下才可施工 盐镇乡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18-10-16 11:13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310国道南移”修路占用上庄 ...
既然是作为村集体财产,应该为村集体共同出资设立,而不是扣留一小部分人的财产,其他人坐享其成,这样是不公平的, {:4_288:} 为国家做公益事业,人人有责。而不是窃取一小部分人的利益,作为国家的公益事业!公益事业表面意思就是为了公众的利益。但是我们作为老百姓,生活都是迫于无奈,哪里来的利益,这就叫抢取,损害我们老百姓的利益,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为老百姓,民以食为天。可能这次修路,有的家庭地被占的干干净净,以后不知道要靠什么过日子,请问一个老百姓失去了地会怎样?我们的家庭会怎样?我们的利益到底在哪? 温志娜 发表于 2018-10-17 20:40
为国家做公益事业,人人有责。而不是窃取一小部分人的利益,作为国家的公益事业!公益事业表面意思就是为了 ...
说的好
谁给他们这样的权利,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就作出如此胆大妄为事,这明显是要逼死穷苦老百姓吗?:@ 都来了看看这些人欺人太甚老百姓还能过日子吗? 盐镇乡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18-10-16 11:13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310国道南移”修路占用上庄 ...
说的冠冕堂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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