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道 发表于 2018-10-7 10:49

趁着国庆节你们把我们家拆了

暨洛阳市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违法举报举报人:韦荣军,男,汉族,住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二南村2组30号,身份证号410311195901105032,联系电话13567135001。一、违法征地洛阳市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施工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建设用地许可证,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没有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没有进行征地公告/补偿公告/安置公告,没有农用地转批手续。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但是工程已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二﹑洛阳市政府个别领导,李楼镇政府滥用职权(一)违法的会议纪要。就洛阳市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洛阳市政府的相关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开会形成一份《会议备忘》,以《会议备忘》的形式公然作出“在《施工许可证》办理期间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不视为未批先建”的荒唐决定,下级李楼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更是以该会议备忘为尚方宝剑,以“洛阳市重点工程”为口号违法强拆(会议备忘洛阳市政府副秘书长赵书政牵头签字)。(二)政府职能部门推诿不作为。针对违法强拆,本人曾先后多次向公安部门(110)﹑环保部门(12369)﹑洛龙区住建局﹑洛龙区政府办公室﹑李楼镇人民政府反映,但各部门推诿包庇不作为。(三)李楼镇人民政府充当幕后黑手保护伞。北控洛阳水务发展公司(发包方)欺瞒被拆迁人,在其没有拿到任何拆迁批文的情况下,以“洛阳市重点工程”为借口多次威逼恐吓滋扰举报人,在没有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先行发包,承包方(山东聊建公司)又多层违法转包(洛阳焱康建筑劳务分包公司﹑洛阳旺顺渣土清运公司),小包工头雇佣社会闲杂人员强行进场施工。北控水务之所有目无国法是因为李楼镇人民政府在幕后充当保护伞。三、 强行拆迁2018年8月25日、9月11日两次强行进场施工举报人报警,洛龙区安乐派出所出警,称未取得征地批文不得强拆,李楼镇人民政府领导出面后派出所将施工方5名人员放出。2018年10月2日在全国人民欢庆国庆的时候李楼镇人民政府集结城管、城建、特勤人员30多名,强行将举报人架出房屋,出动挖掘机铲车推土机将举报人居住23年的房子推为平地,举报人承受不住巨大的压力现已住院多日。综上,“市重点工程”更应该依法合规,这样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重点工程不应该成为少部分人肆意妄为非法敛财的工具,请查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此致                                                               举报人:韦荣军附件:                                                          日期:2018-10-6

刹那永恒 发表于 2018-10-7 10:54

我靠,这还有没有天理了,有木有王法了

采菊东篱下 发表于 2018-10-7 11:40

领导开个会,出台一个会议纪要,就当做圣旨。他们不知道,这不是法律。

没事溜溜 发表于 2018-10-7 14:14

手续不全可以补。但是市政项目你挡不住。

螺髻山下一老兵 发表于 2018-10-7 17:14

楼主提供的资料显示,工程合法,手续不合法,结果:百姓蒙冤!

自由自在123 发表于 2018-10-7 17:56

卧槽

juliya 发表于 2018-10-7 17:59

:funk::funk::funk::funk::funk:

洛阳的承德人 发表于 2018-10-7 18:27

中国特色!

数字研究 发表于 2018-10-7 18:31

:L

锄禾11 发表于 2018-10-7 20:40

:L

love.果子 发表于 2018-10-7 21:20

依法治国唉:L

洛阳之春 发表于 2018-10-7 21:32

包子

半截洛烟。 发表于 2018-10-8 08:45

:L

鲁豫情 发表于 2018-10-8 08:49

:@:@

ly_kannan 发表于 2018-10-8 09:22

你不让我好过,我让谁都不好过。当官不为民生,那就闹吧。

洛阳杠精 发表于 2018-10-8 09:29

习惯就好洛龙区的问题已经成为洛阳市突出矛盾焦点

lxylyh2006 发表于 2018-10-8 09:34

闹着意义不大,和赵家讲理有些天真

七八级九八五 发表于 2018-10-8 10:04

先上车,后买票;P

殷鉴不远在夏后 发表于 2018-10-8 11:56

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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