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ngleli 发表于 2018-10-4 23:10

平乐特大放火案

平乐镇特大放火案何人来问?何人来管?

2018年9月3日,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平乐镇平乐村西地发生特大放火案,过火面积14亩,烧坏本人种植四年有余广玉兰树苗500多棵,价值十多万元,烧坏玉米7亩多事情经过:
9月3号中午两点多,平乐村29组村民郭润生,在他自家地里烧杂草,火势越来越大,蔓延烧至左右地块,导致庄稼和本人树园全部烧死。我家人看到火势烧到我家树园时,跑过去看到放火人郭润生在我家树园救火,我家人看火势越来越大,为防止郭润生烧伤,不让其去救火,他不听劝阻依然去救火,于是我家人就拨打119和110电话,在119和110来之前火势已烧完。平乐派出所来了几个民警,及平乐村主任郭庄民也到现场。简单了解情况后,把放火人郭润生带到平乐派镇出所。9月3号下午,平乐村委就派农机把烧过的地全部翻新,破坏现场。我就打电话给村主任郭庄民,问烧树的事情怎么处理,郭庄民让我给村书记郭留建打电话说一声,我给郭留建打电话一说烧树的事情,郭书记说这个事情平乐村管不了,平乐村也不会给你赔钱,你去上级反映吧。于是,我的家人到平乐镇镇政府见到党委副书记刘俊鹏,他让我找防火办,防火办人又说我们只管救火其余不管,后来我和家人去平乐派出所见到副所长高冬冬,他说放火人不承认我们也没办法,我说我们有照片和证据,但高东东所长说你们的不能成为证据,并说郭润生的行为也可能是见义勇为,我说如果郭润生是见义勇为,你们给我出个证据我去上级反映情况。我话说完,高东东副所长大发雷霆,说你想去哪告去哪告,去吧去吧,告吧告吧,说完就转身走出办公室,我们实在没有办法就走出了派出所。回到家里,给孟津县森林公安打电话说明情况,森林公安说过火面积低于30亩我们不负责,让我们联系林业部门,联系之后,林业部门又建议我们联系县防火办,防火办又让我们联系当地部门,事情又回到起点。
本想过几年买了赚点辛苦钱谁知无辜被一把大火化为乌有。正值秋收严禁焚烧秸秆期间顶风作案。作为一个村民本想找父母官为我们主持公道,没想事情被黑白颠倒。希望老天开眼让我们平民百姓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
请问,作为人民的父母官和人民警察,事情推来推去,对待受害者不闻不问,就让放火者逍遥法外,天理何在?法律何在?

以上描述全部属实,如有作假,愿负法律责任。

                                           受害人:李松森
                                       身份证号:410322196304142816
                                              电话:1352362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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