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老兄 发表于 2018-9-13 19:18

偃师副局长李保良:17年凶杀案至今不出警不立案不侦破罪犯逍遥谁之罪?


河南偃师公安副局长李某良:中央扫黑除恶绝不手软!

据河南日报公布:

中央扫黑除恶第6督导组8月28日进驻河南,举报方式如下:

2018年8月2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6督导组进驻河南省,进驻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27日,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371—65603933(每天受理时间为8:00-20:00),举报信箱:郑州市A001号邮政专用信箱,主要受理河南省涉黑涉恶问题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举报方式:

【全国举报】电话:010-12389;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举报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

【河南省】举报电话:0371-65884900;受理短信举报专用号码:18837109110,或通过“河南警民通”APP;邮寄方式:郑州市金水路9号河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队,邮编450003。

【洛阳】举报电话:0379-63133482,0379-63629080,17737738415;举报邮箱:lysshcebgs@163.com;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1号洛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办。


【偃师岳滩诈骗犯杨志红是不是中央扫黑除霸的典型对象?!杨志红身后究竟谁是保护伞?】

先看一下设圈下套诈骗我们178万元、身为堤头村支书的杨志红究竟是不是黑恶势力、是不是中央扫黑除霸的典型对象!

以下为举报材料部分内容(全部资料已经提交省市级及国家扫黑除恶各级负责部门!)

.........

二、2012年8月杨志红指示其亲哥八组组长杨耀红把八组的集体财产(机井和机井房屋)价值十万元强占,私自拆掉水罐,拆除机井屋,当时八组群众闻讯后赶来制止他们的行为,杨志红,杨耀红,杨现红和部分群众发生口角,拿刀威胁村民侯平均,并将侯平均打伤。侯平均为了维护集体财产得罪了杨志红,杨志红和杨耀红一直怀恨在心,扬言要弄死侯平均。一次偶然机会来了,杨志红带领哥哥杨耀红和其侄杨晓瑞,杨伟伟带刀到堤头村一组宋宏欣家,将正在吃饭的侯平均当场砍伤,肋骨被砍断四根,鉴定为轻伤。

举报人侯某均:电话略

三、2012年岳滩镇东庄村七组村民石少轻在堤头村征用土地建设停车厂,土方和建设工程承包给堤头村九组村民侯晓波和牛国强二人,在准备施工之际,杨志红带领高瑞峰、韩建雷、周会乐、王延辉等十几人将侯晓波,牛国强打伤,随后杨志红指挥手下,拉几车土堵在门口,致使工地停工,石少轻为了工程进展,多次找杨志红协商,无奈交给杨志红1万元保护费。

2016年6月,杨志红得知石某还想用地,就找人说可以将他自己征用的一块土地转包,并说:如果用地先交5万元定金,然后就可以使用。我让我儿子石金龙,女婿王浩龙通过堤头村二组村民张志宏交给杨志红5万元(又录像为证)到今天为止,杨志红都没有将土地事情落实,多次讨要,杨志红百般推诿,拒不退款。

举报人石某轻:电话略

四、2015年岳滩镇东庄村村民杨晓光在堤头村九组征地建汽车修理厂,在建厂期间,村支书杨志红带领高瑞峰、周会乐、王延辉等十余人将其一百多米围墙全部推到,随后杨晓光无奈情况下送给杨志红保护费3万元。

举报人杨某光:电话略

六、2012年初,杨志红指挥爪牙王延辉、韩建雷等人将选举委员会主任王雷用铁棍打伤,住院一个多月。

举报人王雷某:电话略

......



以上如此典型的黑恶势力团伙,我们要问一下,究竟是谁在为他们撑腰打伞呢?或者说谁敢为杨志红之流撑腰助力呢??

【偃师17年凶杀案至今不出警不立案不侦破让罪犯逍遥谁之罪?】

下面我们说说当前扫黑除恶、身为国家机关人员李某良:

关于偃师公安李某良,作为扫黑除恶举报人、178万元被骗事件的受害人,我们十分钦佩和感谢局长17年来的平步青云好运以及专打黑势力保护伞的大无畏精神:

一、命案不破、连升三级。关于“偃师村霸杨志红王建西诈骗李建中178万元”事情,作为主抓本案的负责人,李某良对于我们一直耿耿于怀。

2001年11份,李建中母亲被同村邻居36岁李某(当时疑似精神失常)砍伤致死,对于突发祸端,李建中及家属在情急之下迅速报警不下10次,然而时任岳滩镇所长李某良接到市指挥中心电话后不知出于什么心情竟然迟迟不予出警。有人说,李所长当天喝酒了没法亲自出警,有人说,李所长和这家私交关系亲密,这时候出警不合适,有人说李某良害怕现场出现特殊情况对自己不利,也有群众说这些所长都是这德行,人命关天的大事情总是要摆架子的!一直到最后,岳滩镇所没有来一个人,李某良也没有安排出动一个人员过问此时,哪怕是走个过场也好,或者处于同情打个电话也好......我们怀着悲愤心情安葬母亲之后,就想到检察机关说说这事情,是记大过?是处分?还是降级?究竟怎么处理李某良的,我们不知道结果。只知道10多年后李某良成为现在的副局长!

二、【立场不对、努力白费!】我李建中在被杨志红诈骗178万元的事情,是我3年前的偏听偏信、急于求成,又经过多方了解、调查走访最终觉醒自己上当并且下定决心要控诉杨志红王建西罪恶行经。但是,遇到扫黑除恶主要领导人李某良,我又开始退缩了!

据知情人反馈,李某良曾经表示,岳滩镇堤头村的水比较深、内情比较复杂,我们一般不敢碰。还说,李建中这个人不能交,因为他家那个命案事情曾经举报过我,给我带来麻烦比较大!(据说李某良花钱不少,要不是早就叫处分了)如今你李建中栽在堤头村杨志红手里,这真是一次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究竟是不是这样呢?

三、【典型诈骗!就不立案!】2017年9月2号我到县局报案,但是一直拿不到受案手续。拖延到今年春节后的一天,我再一次到偃师刑经队问我的案情,办案人员李谋攀显得很正气,了解后非常气愤一拍桌子说:杨志红这是典型的诈骗!什么协调费?敢拿人家一二百万当好处费?多了拿个1万块钱了不起了!就凭着一张盖章合同,就可以说这是典型的诈骗!

杨志红、王建西听说要采取措施,就开始躲避。有一次,我打听到王建西躲避在家,就赶紧报给刑经队,但是不知道怎样走路风声,王建西又逃过一劫。

期间,杨志红为怕被刑拘带来更大麻烦,曾经贷款200万元准备通过刑经队把我的钱还掉,但是其同伙提醒他:你把这钱交上去,那你就等着蹲监狱吧!这事哪里有嫩简单?那怎么办呢?只有花钱买平安!宁肯用这钱砸给某些领导,保全自己!这才是明智之举!

今年5月10日,我再一次到刑经队问询案情,结果李谋攀见我后,态度大变!看见我拿着手机在摆弄,突然吼道:“李建中你还想录音吗?手机给你摔喽!!你会求里不少!你也不看看这是啥地方!”我看着穿着人民警服的李队长,简直吓坏了说:我还不木有学会录音呢!你给我手机摔了,这手机买着几千块呢,叫我咋打电话类??

今年7月14日,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在媒体记者的指导下,将黑恶势力杨志红之流诈骗我178万元信件举报到公安部12389信箱内。

先是一阵狂喜!8月7日(周二)接到上级指令的洛阳督察组成员针对这个案件迅速到偃师督查此案。

结果一周后8月14日一天内,我同时地接到刑经队两份前后矛盾叫人笑掉大牙的通知书(见附图)【请注意!!这两份东西可是洛阳公安督察组8月7日来调查的第二天8月8日一次性造出来的两个文件啊!!】


第一份是受案回执书,表示我的案件已经于8月8日受理!

第二份是不予立案通知书,时间还是8月8日,表示“不予立案”!最后申请复议的时间是3日!看好了是【3日】!3天复议期哪!!

令人气愤的是,堤头村杨志红王建西等人在我拿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前天(8月13日),就在岳滩镇东北饺子城搞庆祝大聚餐,并且在聚餐会上放言:今天上午从公安剧里我们都得到准信儿了!公安剧李局长和李建中有仇,根本不可能给他立案,想告我们诈骗这简直是笑话!李局长都成咱伙计了!!

杨志红王建西拿走我的178万元究竟是不是诈骗呢?我咨询了相关法律专家以及法院有关人员,看了我的报案材料以及陈述后,都是直拍桌子气愤的说:偃师办案胡求来!这不是诈骗是什么?!

杨志红王建西拿走我的178万元究竟是不是诈骗呢?我咨询了相关法律专家以及法院有关人员,看了我的报案材料以及陈述后,都是直拍桌子气愤的说:偃师办案胡求来!这不是诈骗是什么?!

纵观我的诈骗案件:

1、杨志红指使王建西虚构事实租地办厂且承诺能够办理土地相关手续(工业用地手续),并且隐瞒根本不能办理土地手续的真相,仅仅出具一份加盖村委会公章的土地租用合同。

2、使用哄骗欺诈信息(一是多次提醒我“千万别声张,如果你四处乱打听,这土地手续就不给你办了”;二是178万元协调费没有交给村帐而是直接指使王建西账户私自接收;三是软硬兼施,当着我们的面,把几十亩地杀青款4万多元据为己有,并说你也不起差这几万块钱,好好配合尽快把你土地手续办好!)但是,所谓的土地手续(工业用地手续)根本就办不成,这本身就是一个大圈套。

3、以占有数额特别巨大款项为目的,杨志红之流设圈下套骗我178万元,因为家里没有钱却还要借钱参加当时的换届选举,拿到这钱后直接实行贿选!而王建西拿到钱后,直接给自己孩子账户汇了15万元,尽快解决了自己孩子结婚购房的难题!!多少有点常识的人看看,这不是诈骗这是什么行为??


在得到李某良授意后,在杨志红黑恶势力团伙的人情攻势之下,我的诈骗案结果就是悬而未决、不予立案!

最后办案负责人李某攀对于这起案件表示:“调查过了,王建西得了你40万,杨志红得了80万,但是杨志红不承认得到这钱。所以他们只说退40万元,然后你出个手续就结案。”“你们商量着把事解决算了,具体怎么弄,我也没办法!”


(天涯网站举报更清楚)

理性吃瓜 发表于 2018-9-13 20:36

感觉不太可信,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这种东西发在网上也没啥用吧!!

有话你就好好说 发表于 2018-9-13 20:39

一面之词不可信

yslyhts 发表于 2018-9-13 20:42

这178万怎么回事?要是真的明显是行贿啊,要负法律责任的

笑脸 发表于 2018-9-13 22:09

这种事就继续去上级部门反应,县局市局,一级级反应,总会有个管的

红蚂蚁 发表于 2018-9-13 22:42

关注中。。。。。。。。

反腐鹰眼 发表于 2018-9-13 23:00

兔子急了还咬人,办案人屁股坐错地方了,简单事情复杂化了,所以才叫放到火上烧烤哩,看打黑除恶进展吧

反腐鹰眼 发表于 2018-9-27 07:09

没有人关注,痛心

上善若水 发表于 2018-9-29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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