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忍孰不可忍,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2018-08-29 08:14 36824人阅读 35人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是可忍孰不可忍,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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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lingwuyu 发表于 2018-8-29 08: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次事件的处理,可能会对社会产生较大的涟漪。法律如何彰显社会正义,如何促进社会价值观、道德观回归,人民都拭目以待。

宝马车“花斑豹”一方,三五成群并在车内藏有管制刀具,仅从这一点看,就疑似具有黑社会色彩。再看他们那种张狂跋扈,不依不饶,在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无视法律道德地欺软凌弱,大打出手的行为,骨子里注定是社会不安定因子。在当前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背景下,他们毫无收敛的嚣张气焰,更是不可饶恕。

电瓶车“白衣男”,与宝马车发生交通碰擦本属于弱势一方,视频看出:开始三人之间的口角理论以及轻微推搡,几乎演变不成恶性伤害事件,也最多骂几句、推几下了事,且“白衣男”一直在迂回避让,主观上想息事宁人。事态的反转是“花斑豹”从宝马车冲出后恶化的,这厮:依仗兽皮般的纹身和花岗岩般的青头脑袋,饿虎扑食般扑向“白衣男”,三两回合手脚较量后,羞辱地感到武功不及,于是狂奔返回车内抽出那一把“夺命大刀”,只可悲这把让他形影不离、赖依壮胆的大刀临阵起义、折戟倒戈夺了他自己的命。

千年的道德公理会毫不留情地说:“花斑豹”死有余辜,到阎王那里也看不到好脸色。上天给他一次生命机会,本让他清白做人,结果他把自己涂抹的青一块、紫一块。

现在,我们由衷地敬佩并担心“白衣男”。敬佩他事件开始的忍让品质,更敬佩他面对“花斑豹”邪恶后的铮铮铁骨男儿的临危不惧的硬汉形象。社会正义有时候需要血肉之躯去匡扶,人间正道有时候需要刀枪剑戟去拗救。

千百年来,中国崇尚侠义精神,对这种人多势众,仗势欺人,耀武扬威,为非作歹的行为深恶痛绝,所以才呼唤"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种英雄形象的出现,更推崇"是可忍孰不可忍,忍无可忍,无须再忍"这种精神,而这次,我们终于看到了这种形象和精神的一点影子。

是不是属于惩恶扬善、神圣不可侵犯的正当防卫,只能等待法律最后发声。只希望莫让南京彭宇案,判的看似合理,最终造成社会道德大滑坡的恶果再次上演。
然也 发表于 2018-8-29 08: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当防卫的权利不能被剥夺!
沙发 2018-8-29 08:24 评论 收起评论
七好观众 发表于 2018-8-29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正当防卫
板凳 2018-8-29 08:41 评论 收起评论
zxcvbnm3210 发表于 2018-8-29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感情上说,有点正义感的郡会站在白衣男一边,希望他无罪. 但感情代替不了法律,判防卫过当应该是没有什么悬念的(以我对法律的理解). 因为当他夺了刀砍对方两刀后花班男已放弃了行凶逃向车侧及后方,他这时追过来再砍就属过当了.有人说怕他后备箱再拿出凶器,但那只是假设...不过相信法官会判最轻刑罚甚至缓刑
地板 2018-8-29 08:43 评论 收起评论
彼岸花 发表于 2018-8-29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属于正当防卫。
5# 2018-8-29 08:48 评论 收起评论
飞..扬 发表于 2018-8-29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远离垃圾人,其实骑车人当时迅速离去也就没事了
6# 2018-8-29 09:06 评论 收起评论
尾气清洁剂 发表于 2018-8-29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千百年来,中国崇尚侠义精神,对这种人多势众,仗势欺人,耀武扬威,为非作歹的行为深恶痛绝,所以才呼唤"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种英雄形象的出现,更推崇"是可忍孰不可忍,忍无可忍,无须再忍"这种精神,而这次,我们终于看到了这种形象和精神的一点影子。
7# 2018-8-29 11:57 评论 收起评论
洛小鱼 发表于 2018-8-29 12: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8# 2018-8-29 12:04 评论 收起评论
mmexport1535515382882.jpg
老李 发表于 2018-8-29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惩恶扬善、神圣不可侵犯的正当防卫
9# 2018-8-29 12:07 评论 收起评论
关关雎鸠 发表于 2018-8-29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货自食恶果,活该。
骑车男估计也要担责,最好不超过“防卫过当”。
10# 2018-8-29 12:11 评论 收起评论
古城老农 发表于 2018-8-29 12: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逍遥 发表于 2018-8-29 12:28
不同意你的看法,他不就地趴下或蹲下,就是仍然具有攻击性,他那辆车就是最厉害的凶器,他向自己的车奔去 ...

说的对。
11# 2018-8-29 12:31 评论 收起评论
Anonymous 发表于 2018-8-29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
12# 2018-8-29 12:35 评论 收起评论
哦呵呵 发表于 2018-8-29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大猫王 发表于 2018-8-29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渣子早就该死了、这么多前科呀。
14# 2018-8-29 14:06 评论 收起评论
琴酒 发表于 2018-8-29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人死的好  为民除害了
15# 2018-8-29 14:20 评论 收起评论
弹弓 发表于 2018-8-29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zxcvbnm3210 发表于 2018-8-29 08:43
从感情上说,有点正义感的郡会站在白衣男一边,希望他无罪. 但感情代替不了法律,判防卫过当应该是没有什么悬 ...

来源:http://www.spp.gov.cn/spp/fl/201802/t20180206_364975.shtml 最高检刑法最新修正案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16# 2018-8-29 14:42 评论 收起评论
尾气清洁剂 发表于 2018-8-29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由衷地敬佩并担心“白衣男”。敬佩他事件开始的忍让品质,更敬佩他面对“花斑豹”邪恶后的铮铮铁骨男儿的临危不惧的硬汉形象。社会正义有时候需要血肉之躯去匡扶,人间正道有时候需要刀枪剑戟去拗救。
17# 2018-8-29 14:45 评论 收起评论
朴实 发表于 2018-8-29 15: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消息,宝马男曾经见义勇为。
18# 2018-8-29 15:44 评论 收起评论
jdwx110 发表于 2018-8-29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宝马车“花斑豹”一方,三五成群并在车内藏有管制刀具,仅从这一点看,就疑似具有黑社会色彩。再看他们那种张狂跋扈,不依不饶,在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无视法律道德地欺软凌弱,大打出手的行为,骨子里注定是社会不安定因子。在当前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背景下,他们毫无收敛的嚣张气焰,更是不可饶恕。
19# 2018-8-29 15:52 评论 收起评论
zxcvbnm3210 发表于 2018-8-29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弹弓 发表于 2018-8-29 14:42
来源:http://www.spp.gov.cn/spp/fl/201802/t20180206_364975.shtml 最高检刑法最新修正案
第二十条  ...

问题就在这里"对正在进行行凶...."花班男已失械后退了就不属于"正在进行"了.
20# 2018-8-29 17:14 评论 收起评论
怡然自乐 发表于 2018-8-29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正当防卫  忍无可忍
21# 2018-8-29 17:49 评论 收起评论
弹弓 发表于 2018-8-29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zxcvbnm3210 发表于 2018-8-29 17:14
问题就在这里"对正在进行行凶...."花班男已失械后退了就不属于"正在进行"了.

刑法修正案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才有这一条,这一条就是扩大防卫人的防卫权的。
正在行凶的过程并不是以他不还手或者逃跑为界限的,这样的解释是生搬硬套,我想问一下,假如那位白衣服是你,你会在纹身男跑向宝马车后放弃追砍吗
22# 2018-8-29 19:02 评论 收起评论
360安全浏览器 发表于 2018-8-29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弹弓 发表于 2018-8-29 19:02
刑法修正案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才有这一条,这一条就是扩大防卫人的防卫权的。
正在行凶的过程并不 ...

按你说,花斑男怎么算放弃抵抗
23# 2018-8-29 19:49 评论 收起评论
我是版主 发表于 2018-8-29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360安全浏览器 发表于 2018-8-29 19:49
按你说,花斑男怎么算放弃抵抗

举手投降趴地。
24# 2018-8-29 19:57 评论 收起评论
一阵风3 发表于 2018-8-29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25# 2018-8-29 20:26 评论 收起评论
弹弓 发表于 2018-8-29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360安全浏览器 发表于 2018-8-29 19:49
按你说,花斑男怎么算放弃抵抗

按我说,躺地上不动算我认为他不具备攻击性。
26# 2018-8-29 20:43 评论 收起评论
弹弓 发表于 2018-8-29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360安全浏览器 发表于 2018-8-29 19:49
按你说,花斑男怎么算放弃抵抗

我把这个问题再抛给你,假如是你,能否在花臂男跑向车后立即停止追击?如果你认为你能,你做出这个判断的依据是什么?
27# 2018-8-29 20:45 评论 收起评论
zxcvbnm3210 发表于 2018-8-29 21: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弹弓 发表于 2018-8-29 19:02
刑法修正案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才有这一条,这一条就是扩大防卫人的防卫权的。
正在行凶的过程并不 ...

我(们)能怎么做并不重要,法律不会以我的行为为准绳。你在仔细看下视频,花斑男持刀行凶并未下死手。最后的判决有可能出呼大多数人意料
28# 2018-8-29 21:05 评论 收起评论
河中仙 发表于 2018-8-29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当防卫,顶!
29# 2018-8-29 21:32 评论 收起评论
月亮人婉 发表于 2018-8-30 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正当防卫
30# 2018-8-30 01:47 评论 收起评论
彼岸花 发表于 2018-8-30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花臂男当时的这种行为是“见义勇为”吗?或者这是一个被有些媒体说的曾经的“见义勇为”好青年所应该干的事情吗?
31# 2018-8-30 09:29 评论 收起评论
360安全浏览器 发表于 2018-8-30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弹弓 发表于 2018-8-29 20:45
我把这个问题再抛给你,假如是你,能否在花臂男跑向车后立即停止追击?如果你认为你能,你做出这个判断的 ...

你的意思非得把他弄死才算放弃抵抗
32# 2018-8-30 19:35 评论 收起评论
360安全浏览器 发表于 2018-8-30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跑了算不算
33# 2018-8-30 19:36 评论 收起评论
360安全浏览器 发表于 2018-8-30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弹弓 发表于 2018-8-29 20:43
按我说,躺地上不动算我认为他不具备攻击性。

花斑男可能会想,躺地上会不会被白衣男砍死,谁知道那个时候的白衣男是否还有理智
34# 2018-8-30 19:39 评论 收起评论
我是版主 发表于 2018-8-30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没跑了、、跑了也不至于被砍死。。不作不会死,这种人,活该。
35# 2018-8-30 19:50 评论 收起评论
十年不晚 发表于 2018-9-6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混混的死,全国上下轰动,国人都怎么了
36# 2018-9-6 11:49 评论 收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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