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乐倩 发表于 2018-8-22 16:45

请孟津县主要领导关注


孟津县房管局以员工请长假为由,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根据《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社保缴费是强制性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用人单位就应不间断地给劳动者缴纳社保,房管局有法不依,以单位自定制度行事,请孟津县政府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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