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外 发表于 2018-7-12 12:37

冯小刚《十问崔永元》里的逻辑谬误

冯小刚《十问崔永元》里的逻辑谬误

原创: 大生刘蟾

逻辑,一直是我们国家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我们从小就缺乏逻辑教育和训练。

      导致的结果是,中国人普遍“逻辑差”、“不讲理”,理所当然容易“ 被洗脑”、“被忽悠”。

      在公众事件的辩论中,逻辑尤其重要,有助于深入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可惜现实往往是网友们胡搅蛮缠不讲理,最后一锅粥、被带偏。这也是为什么大家那么容易被舆论操控的原因。

      今天被刷屏的,是冯小刚《十问崔永元》。下班后看了看,发现其通篇逻辑硬伤。犯了很多典型的逻辑错误。

      冯、崔事件过程,不再赘述;冯、崔之间的过节,也不是本文关注的重点。 这里将以《十问崔永元》为例,分析一下我们常犯的逻辑谬误。

员外 发表于 2018-7-12 12:38

    首先大致归纳一下这“十问”。

      原文中,每一问是一大段。我们来看看,这十段都说了什么?

      第1段:《手机》主角严守一没娘、离过婚···他干的所有事你崔永元没有干过、人物关系也和你不同,因此,严守一≠崔永元,所以构不成对你的影射伤害,因此你是碰瓷;

      第2段:既然你觉得受了伤害,为什么不起诉;因为你不起诉,所以你更是碰瓷;

      第3段:文艺作品切忌对号入座,意大利黑帮都没有找《教父》,你就更不应该找了;

      第4段:你反基因是为了卖你的产品;你不能光举报别人漏税,你也要晒你的税单;

      第5段:中国电影发展不易,你却恶意抹黑电影行业和明星,明星做的善事比你多多了;

      第6段:你不善良,因此你不是好丈夫和好父亲;

      第7段:刘震云教育女儿、你说刘震云给你道歉,实际是断章取义,说假话;

      第8段:你用一个合同,引起股市下滑,让亿万股民蒙受损失;

      第9段:你不体面、你不如流氓、你是小人;

      第10段:你没能力让《手机2》停拍,《手机2》已经杀青,永远存在。

      通过归纳可以看出,这十段其实不是每段都有反问,不足“十问”,只是用了一些问的方式,自问自答,引出一个结果。这个在修辞里,叫“设问”更合适。

       设问就是不管别人、自问自答。举个例子:

      你是贼吗?——这是疑问。

      你难道不是贼吗?——这是反问。

      你是贼吗?当然是!——这是设问。

      诚然,《十问》不是坐下来详密的推理反驳,而是冯导带着情绪的回击,自然夹杂辱骂和情绪。因此,关于辱骂和情绪的地方,我就跳过,不做分析。

员外 发表于 2018-7-12 12:39

   下来我们逐条看一下在这篇回应里,冯小刚都犯了那些逻辑谬误。

       第1段所犯谬误:混淆概念、语义模糊

       这个是冯小刚的反驳起点。反驳明显很无赖,但是不容易指出其错在哪。其实这里是混淆概念、语义模糊。

       日常生活中,人们能意识到影视作品影射某人,不会天真到把作品人物和现实人物完全对应、严丝合缝;反而恰恰是通过“突出的共同点”来产生联系和对应。看过《手机》的都知道,这个人物的工作、处境,不时能让人想起崔永元,甚至误以为这就是根据崔永元的故事改编。这就已经产生了影射效果。因此严守一≠崔永元;但是严守一明显影射了崔永元。

       这里冯小刚混淆了“完全相同”和“影射”的概念,混淆了精确概念和大众理解的概念,进而得出认为“只要不是你,就不存在影射,就不会对你有伤害”。

       客观说,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比较无赖的做法。

       这在逻辑里,是最常见的谬误之一。

员外 发表于 2018-7-12 12:39

第2段所犯谬误:循环论证、错误归因

       循环论证的特点是:预设了一个前提A,得出了一个结论B;然后再用结论B去证明结论A。

       错误归因的特点是:事物A和B之间,虽然有一定关联,但是不是因果关系。

       把这两种谬误集中在一起,举个例子,就是:

       预设小明是捡来的孩子,所以小明被爸爸打了;因为小明被爸爸打了,所以小明是捡来的孩子。

       我们可以看到,冯导第二段的论证,就是集中了这两个谬误于一身。

       预设崔永元碰瓷,所以崔没有起诉法律;因为崔没有起诉法律,所以崔就是碰瓷。

       和刚才小明的例子一模一样。

       实际上,崔不起诉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碰瓷和不起诉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更不能循环论证,因为没有起诉,就坐实了“碰瓷”。

员外 发表于 2018-7-12 12:40

第3段所犯谬误:个人怀疑

       能出现这个谬误,有点小可惜。因为个人怀疑谬误,往往是缺乏专业性的表现。

       个人怀疑谬误,就是由于个人原因、缺乏对专业知识的了解,从而得出错误的结论。、

       这种谬误,在现实中比比皆是。最典型的就是外行质疑内行。由于百度了一些零碎的医学知识,跑去和医生理论。这就是典型的怀疑谬误。

       《教父》影射意大利黑帮,遭到黑帮威胁和谈话,这事儿我以前就听朋友说起过。不过冯导却说没有,并以此得出结论:黑帮没找过《教父》,你也不应该找我。

       这里又犯了新的谬误:诉诸权威——即便黑帮不找《教父》,崔永元也有找《手机》的权利。

员外 发表于 2018-7-12 12:40

    第4段所犯谬误:诉诸动机、斥之虚伪

       这两个谬误,日常更是比比皆是,虽然很没有逻辑,但是很有蛊惑力。

       诉诸动机,是人身攻击的一种。不就事论事进行分析,反而质疑对方的动机、出身、态度等。试图用抹黑人格的方式,来代替对真相的辨析。

       小崔反转基因对不对是一回事,这个可以讨论;但是不能攻击对方是为了买土鸡蛋。这就太下作了。需要说明的是,人身攻击有时候不是直面攻击,也会通过暗示、诱导观众、背后捅刀子等方式进行,更让人防不胜防。

       当然,这是大家最司空见惯的害人手法。《十问》里面到处都是,这里不再多说。

       让崔永元晒自己的税单,这犯的是“斥之虚伪”谬误。

       斥之虚伪的特点是:面对别人的指责,不去正面回应,反而通过指责别人来保护自己:“你别说我,你也有错···”可是并不能因为别人也有错,就证明自己没错了啊!

       尽管在实际生活中,斥之虚伪很能转移公众注意力、很有效,实际上是严重的逻辑谬误。

       爱国主义者最喜欢用这一套。

       你批评中国游客喜欢在景点刻画,他们说外国人也喜欢在景点留名刻画——难道外国人犯同样的错,我们自己就可以不改正了么?

员外 发表于 2018-7-12 12:41

第5段、第8段犯的错误:诉诸情感

       诉诸情感,就是通过操纵别人的情感,来代替讲道理。因为人很难保持理性客观冷静,人总是容易被情感冲昏头脑,所以很容易被煽动。

       诉诸情感是发动人民群众批判一个对象的最佳武器。只要煽动情绪,人民群众就会替自己收拾掉对手。这个很可怕。

       但是冯导第五段、第八段就发动了群众,把整个电影产业、股民和自己放到一边,把崔永元放到另一边,然后说崔永元抹黑了电影产业、害的股民受损痛苦···于是挑起电影产业明星和股民对崔永元的仇恨、对立。

       这一招,真tm损,但是是政治斗争最常用的手段!!!太坏了。

员外 发表于 2018-7-12 12:41

第7段所犯的谬误:谬误谬误

       谬误谬误的特点是:你发现别人的论证水平不高、或者有一个错误,进而认为他的观点都是错的。

       到底刘震云是否给崔永元道歉,我们不知道;刘震云对女儿怎么说,我们也不知道。但是,即便这两个都是崔永元说错了,也不会影响小崔的观点——1、明星漏税;2、手机对我有影射、伤害到了我。

       试图用论述的不足、知识性错误,进而反驳对方观点,这就是谬误谬误。

       其余的第6段、第9段、第10段,就是宣泄情绪、骂大街,就像一些老油条张口闭口他妈的,没有分析的必要,此处就不再做分析。

员外 发表于 2018-7-12 12:42

    总之,冯导这篇文的大想法是:

       你说我错,我先不管我到底错不错,先把你搞臭、说你是撒谎精、坏人,因此你说我的那些,也就不足为信了。

       实际上,这个大想法就犯了“斥之虚伪”谬误。

       在具体“把你搞臭”的过程中,冯导犯的谬误大致有:混淆概念、语意模糊、诉诸恐慌、诉诸厌恶、诉诸动机、错误归因、谬误谬误、循环论证、人身攻击等等,可谓是非常典型的“集诸多逻辑谬误于一身”的文章。

       当然,现实中,媒体公众事件,往往就是要没逻辑、搅混水才能获得舆论胜利。

       但是不得不说,这在老话儿中,就叫做“混蛋、无赖、不讲理”。

采菊东篱下 发表于 2018-7-12 13:49

分析很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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