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之声 发表于 2018-6-25 10:32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人身损害不赔偿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人身损害不赔偿
    我07年到第一人民医院待产,医生建议剖腹产,麻醉手术中,麻醉师违规带手机响了,分散精力损伤到我双下肢神经,造成我双下肢截瘫。医院推御责任,纂改病历,销毁证据,我们没办法起诉瀍河法,经过漫长的十一年,一审二审终于判决医负70%责任,不知道我啥过错负30%责任。赔偿钱还没拿到就被瀍河法院冻结,瀍河法院法官倪某判我给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利益钱77万。我受到伤害致我残疾,第一人民医院不给我看病,不赔偿我,还要我给医院利益钱,请大家看看老百姓还有活路吗?法院和医院同流合污,坑害百姓,欺负弱势群体,哪里是说理地方.?

不中就弄事 发表于 2018-6-25 10:52

如果没有其他出入,我觉得除了民事赔偿之外,造成医疗事故的麻醉师还要负一定的刑事责任吧?

360安全浏览器 发表于 2018-6-25 18:06

不中就弄事 发表于 2018-6-25 10:52
如果没有其他出入,我觉得除了民事赔偿之外,造成医疗事故的麻醉师还要负一定的刑事责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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