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安国 发表于 2018-5-26 18:59

伊滨区富民工程九号安置小区19号20号楼实际承建人有话说

我是伊滨区富民工程九号安置小区19号20号楼实际承建人,关于5月22号市委书记批示1899号文件进行回复:
九号小区2016年秋季交房入住,至今一年半有余,业主单位:洛阳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前期报建手续不全为由拒不结算,造成工人工资、 材料款 、外借款不能及时兑付;更为恶劣的是建投公司纵容下属单位:洛阳市华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技改公司发放高利贷,用于香山19号项目开发,反而双方私下进行交易,拿九号小区进行抵押担保,使九号小区实际承建人,蒙受巨大损失,造成社会诸多不稳定因素,恳求市委李书记安排调查落实,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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