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与公民义务的缺失
人口红利、环境“红利”、低水平的规模经济已走到了尽头,产业升级在路上。产业升级是有条件的,如果喊喊就升级了,拉美也不至于趴那半个世纪了。 个人愚见,产业升级有五个条件: 1、反腐败,调整分配,缓解贫富差距; 2、减政、减人、减税; 3、经济脱虚向实,扭转急功近利; 4、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重,重塑道德大堤; 5、创新民主权利的实现形式,承担民主义务。 今天就谈减税与公民义务的缺失 减税的前提是减政、减人,减政减人势必要将一些社会工作转移给企业、行业协会、群众自治组织。这种转移的过程是一个梳理的过程,消减的过程,放权的过程,社会行政成本将会大大减少。通俗地讲就是老百姓自己能协商、出钱解决的事就不要假政府之手,那样要多花不少钱。 又到农村换届选举时,从信息港的帖子就可看出,这一块鱼龙混杂,村民自治任重道远。城市居民自治,恐怕还不如村民自治,业委会超过一半小区没有,居委会已与社区是一套人马,大有成为政府一级组织的趋势。 我们在呼唤民主权利的同时,千万别忘了民主义务,不然一切都是水中月、镜中花。 作为一个吃瓜者,谈论这些有些奢侈。民主义务咋尽?从承担业委会经费做起,从承担居委会工资、费用做起,从参加业委会组织的义务劳动做起,从团结在业委会周围与小区不良现象作斗争做起。不然挣再多钱,也不保险,空姐用惨痛的教训警示了社会。 可惜!多数人并不这样认为。学好不容易,学坏一日千里。
现在人,如果不上紧箍咒,立刻为所欲为。
没那么简单 简单都做了,剩下的都不简单。 百难兴邦 作为政府要壮士断腕,坚决精兵简政;作为公民要通过合法渠道督促政府精兵减政,同时要大大加强公民协商自治能力。一个协商自治能力低下的民族,必然对应一个庞大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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