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洛阳市涧西区陇北一路,道路两侧被私人强行圈占,被强行改为门面房进行出租盈利
洛阳市涧西区陇北一路的人行道上,存在被私人违法强行圈占,并放置集装箱改造成门面房用于出租营利的情况。该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1.违法圈占公共道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举报所涉的集装箱门面房,未经任何规划、城建、市政、交通等主管部门的审批,属于彻头彻尾的违法构筑物。国家的公共道路资源,竟沦为个别人谋取私利的“私人领地”。
2.严重侵害公共利益与公共安全,妨碍交通出行,人行道本为市民步行通行之用,被强行圈占后,迫使行人与非机动车混行于机动车道,极大增加了交通安全隐患,尤其对老人、儿童的出行构成严重威胁。
3. 存在安全隐患,集装箱改造的门面房,其用电、用气、消防设施等均未经过正规设计和验收,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结构安全等隐患,威胁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该行为完全是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不具备任何“便民”或“公益”属性。其出租营利的目的明确,是将本应服务于全体市民的公共空间,非法转化为个人牟利的工具,与社会公共利益背道而驰。
我们不禁要问:什么样的人如此大胆,敢于公然挑战法律权威,霸占公共道路?其背后是否有人撑腰?
以下均为道路两旁实拍图:
现在去上海市场大张的自行车电动车都被挤到机动车路上停放了,确实没有规划好
可以隔几栋空一段放非机动车 私人谁有这么大的能力敢在路边建这么明显的门面房,肯定是城 管 部 门同意的。路边摆个摊城 管还到处撵呢,何况这么大的门面城 管会看不到?
爱宠屋 发表于 2026-1-7 09:58
私人谁有这么大的能力敢在路边建这么明显的门面房,肯定是城 管 部 门同意的。路边摆个摊城 管还到处撵呢, ...
不是城管还能有谁 看看五号,路边直接加盖个茶室! 寻梦拉萨710702 发表于 2026-1-7 10:49
不是城管还能有谁
所以说不是私人搞的;P WIN7 发表于 2026-1-7 10:55
看看五号,路边直接加盖个茶室!
好多路边的人行道都改成了停车场,找谁说理去:( 盖的还怪好看的呢 抵制日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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