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宠屋 发表于 2025-10-19 09:53

乘客“开门杀”撞伤人,司机被判赔200万

2023年6月9日,广东汕头,小车司机徐某敏搭载一名乘客行驶至某路段时,将车停靠在路边,车身与路边留出大约1米的空隙。
就在这时,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该路段同向行驶,恰好从这1米的空隙经过。突然,车内乘客打开了车门,车门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刘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颅脑重伤,昏迷至今已逾两年。
经鉴定,刘某的伤势为一级和八级伤残。刘某一方先后两次起诉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
法 院确认,司机徐某敏临时停车时未确保车辆停靠位置安全、未对乘客的开门行为尽到提醒或制止义务,其停车行为为“开门杀”事故的发生创造了条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徐某敏未为案涉车辆购买第三者商业险,最终共计要承担200余万元的赔偿款。

360安全浏览器 发表于 2025-10-19 09:56

没错,司机承担责任

劳力2019 发表于 2025-10-19 09:58

司机全责没毛病

奔跑鐵腿 发表于 2025-10-19 13:55

我也碰到过这样的开门杀。😅

潜水员 发表于 2025-10-19 16:06

交强险在20万内赔付,三者险300万内赔付,只买个交强险不买三者险就敢上路的心脏不是一般地大。看到很多电动摩托车的电动三轮摩托车连交强险都没有,真是家里有矿。

逆风孤帆 发表于 2025-10-20 08:05

我是轻便摩托车,每年保险费=交强险+三者险,1400 元,保险是最小投入,最大保障。

风814455 发表于 2025-10-20 08:44

乘客没有责任吗?

洛阳愚人 发表于 2025-10-20 09:28

风814455 发表于 2025-10-20 08:44
乘客没有责任吗?

其停车行为为“开门杀”事故的发生创造了条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乘客有责任,那么总责任超过100%了       逻辑上说不通

芳华-刹那 发表于 2025-10-20 11:48

风814455 发表于 2025-10-20 08:44
乘客没有责任吗?

1司机可以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来车
2乘客有可能没经过专业培训(驾驶证)
综上,司机有必要在乘客下车时及时提醒

当然正确的双手开门法可以有效避免此类事故

然也 发表于 2025-10-20 12:39

有经验的出租车司机,都会把驾驶位这边的车门锁了,就是司机都责任,我也心疼他十分钟。

家在四海 发表于 2025-10-20 16:22

然也 发表于 2025-10-20 12:39
有经验的出租车司机,都会把驾驶位这边的车门锁了,就是司机都责任,我也心疼他十分钟。 ...

乘客不是从驾驶侧下的车,而是从右侧下车,但是因为与路边停靠距离过远(1米),导致骑车方有了穿过的机会。果然交法都是鲜血写成的。交法规定,停车与路基距离小于30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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