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宠屋 发表于 2025-9-12 09:57

女子偷男友钱领个证就没事了

江苏扬州,李先生发现家中数万元现金不翼而飞,便与未婚妻刘某前往当地派 出所 报 案。民 警调查后发现,刘某神色慌张,存在作 案嫌疑。经询问,原是刘某和李先生订婚后在打扫婚房时,发现李先生藏在家中的现金,便心生贪念。检 察 官称,盗窃发生后两周,二人就领证结婚,形成了事实上的家庭成员关系。根据司 法解释,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盗窃,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经过当地人 民监 督员、律 师代 表、社 区工 作人 员等参与听 证、一致评 议后,检 察 官最终对刘某作出了不起 诉决定。

这事儿,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对劲。



首先说,刘某这行为,就是实打实的盗 窃啊。订婚后打扫婚房,发现男方藏的现金,就起了贪念给拿走了。不管俩人当时是不是要结婚,没经过人家同意就偷钱,这性 质就是错的。要是普通朋友这么干,肯定得按盗窃处理,怎么到了“准夫妻”这儿,领个证就变味儿了?
然后是“家庭成员关系”这个点。俩人是订婚后偷的钱,两周后才领证。也就是说,盗窃行为发生的时候,他们还不是法 律上的家庭成员。现在因为事后领了证,就把之前的盗 窃行为给“淡化”了,这逻 辑有点说不通。难不成结了婚,之前犯的错就可以一笔勾销?那要是有人先干了违 法的事,再靠结婚来“洗白”,这不成了漏洞吗?
再说男方的谅解。李先生选择谅解,可能是念及感情,想着以后还要一起过日子。但感情归感情,法 律归法 律。盗 窃就是盗 窃,不能因为俩人最后成了家人,就把犯 罪行 为给“消化”掉。今天能因为结婚谅解偷钱的行为,那以后要是出了更严重的事,是不是也能靠“家庭关系”和“谅解”来逃避责 任?
当然,检 察 院的决定是有法 律依据的,司 法解释里确实说家庭成员之间的盗窃,获得谅解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可问题是,这对“先偷钱后领证”的情况,适用起来是不是有点太机械了?法 律的初衷是化解家庭内 部矛盾,可这事儿里,盗窃在前,结婚在后,更像是为了逃避处 罚而“凑”出来的家庭关系,这和法 律想要保护的那种原本就存在的、和睦的家庭关系,完全不是一回事啊。
这事儿也给准备结婚的人们提了个醒,结婚是为了好好过日子,不是为了给错 误行为找“保 护 伞”。

希望大家都能明白,婚姻是严 肃的,法 律也是严 肃的。不能把结婚当成逃 避责 任的手段,也别让“家庭关系”成了违 法犯 罪的挡箭牌。感情再好,也得守住做人的底线,别干那些偷偷摸摸、违 法乱 纪的事儿。



奔跑鐵腿 发表于 2025-9-12 10:08

婚内盗窃不算偷
婚内强奸算犯法😂

佳珊杠12 发表于 2025-9-12 10:19

赞同不起诉决定!因为前提有:获得受害人谅解+当地人 民监 督员、律 师代 表、社 区工 作人 员等旁证。

小叶儿 发表于 2025-9-12 10:21

抛开其它的不说,赶紧离婚,以后也是家贼外找。

奔跑鐵腿 发表于 2025-9-12 10:24

如果婚内违犯女士的意愿,女士会不会谅解男士不起诉😕

佳珊杠12 发表于 2025-9-12 10:37

世界上没有无弊端的方案。

佳珊杠12 发表于 2025-9-12 10:45

放人一马胜造六级浮屠。

360安全浏览器 发表于 2025-9-12 10:48

我国讲的是法律不是冷冰冰的要有温度 ,一句话叫民不告官不究,当事人都不追究,法院何必较之呢,

锦秀河山 发表于 2025-9-12 11:25

这有啥
本来是强奸,女的一看小伙不赖,同意嫁,木事了

劳力2019 发表于 2025-9-12 11:41

不应该啊,先偷 钱、后领证,起码要......................

爱宠屋 发表于 2025-9-12 11:50

记得以前有个新闻就说了,一男孩强 奸了一个女孩,女方家如果报 警告了男方家,男孩肯定要坐 牢,这辈子也完了,女孩名 誉也会受损,嫁不出去,最后就是男孩娶了女孩,不算强 奸了,两全其美皆大欢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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