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007 发表于 2025-9-2 10:02

涧西区市政部门推诿扯皮

本人于2025年7月20日下午4时许正常驾驶在电动助力自行车行驶在涧西区华夏路与凌波路口西向东方向非机动车道上路中间有一个大坑,躲避不及致使我摔出去十余米,造成我右手骨裂,头部和左腿严重擦伤。随即拨打12319和110要求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后有市政养护部门联系我不问我任何诉求只问事故位置,北控集团联系要求我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我又和交警队联系得到的回复是无法提供事故认定书。时间一天天过去,我受的伤都快要痊愈了,还是没有任何责任单位出来负责,只是一直为难我一个受伤的百姓,让我跑东跑西,各单位又推诿扯皮,是不是不打算认这个事了?就是这样让一个受伤的老百姓在你们错综复杂的政府各部门之间奔命的?涧西区政府就是这样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核心宗旨的?







洛阳高新007 发表于 2025-9-2 10:05

事故后路面已修复,受伤老百姓不管不问

芳华-刹那 发表于 2025-9-2 10:17

北控作业挖的坑?

快乐的老汉子 发表于 2025-9-2 10:23

又想起坛友提倡的两个字了,没有啥事不是两个字不能解决的,😖😖😖

专扯J∞蛋 发表于 2025-9-2 10:43

       当时有没有警示标志?围挡大概率是没有。如果没有警示标志,楼主个人责任很小;有警示标志,楼主有一定责任。
       不过责任主体是建设方,当时拍照没?有证据的话发律师函给它,保存好现场照片、医疗凭证、误工凭证等。
       仅供参考!主意自己拿。

老李 发表于 2025-9-2 10:45

你想让亲儿子赔你个小老百姓,可能性没有

专扯J∞蛋 发表于 2025-9-2 10:50

      事后让交警部门出认定书,一般不会出。道路施工要审批或报备的,政府相关部门有管理责任。

爱宠屋 发表于 2025-9-2 11:11

应该拍一下道路中间的那个大坑才是最好的证据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5-9-2 11:33

啥也不说了,帮顶

专扯J∞蛋 发表于 2025-9-2 12:44

       光拍大坑也不行,ra说你咋证明是在那摔的?要么有两个看见的路人给你证明;要么当时就坐地上不起也别动电二,坐地上给事故科打电话,等他们来拍照记录后再去医院,事后事故科会给你出认定书,加上医疗凭证、误工凭证等构成索赔证据链。

佳珊杠12 发表于 2025-9-2 13:18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5-9-2 11:33
啥也不说了,帮顶
紧随善举,或叫见贤思齐。

soot 发表于 2025-9-2 14:16

有了利益,各个部门抢着上,有了麻烦,各个部门相互推

漫游神都大唐 发表于 2025-9-3 16:26

你要是把栏杆撞坏试试,看看找你的部门多不多

笑脸(陈) 发表于 2025-9-10 08:58

几张图片没看明白,这条路本就幽静,非机动道更没啥人,这也能摔车 该不是骑着小电电看手机视频“溜号”了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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