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区,如何界定不作为和渎职?
瀍河区君河湾小区1.城管局
城市禁止私搭乱建,尤其是这种钢架结构的永久性建筑。如确实需要,搭建临时帐篷也需要报批。这些建筑存在快10年了,据说扒了几次也没扒掉,是渎职还是不作为?还是有别的原因?
2.燃气公司
城市建筑要给煤气管道留下一定距离,禁止紧贴煤气管道作业,一经发现,燃气公司要给物业下整改通知,拒不整改的可以组织人力拆除。这些建筑存在快10年了,据说扒了几次也没扒掉,是渎职还是不作为?还是有别的原因?
3.私搭建筑损坏掉下会砸到行人,是安全隐患。煤气管道泄露,可能会引起火灾和爆炸💥💥
还有没有人记得洛阳1225火灾?不要等出事了,才想起来。 别说,一个个还挺别致 二楼平台搭个这棚子,估计是防止高空坠物。话说人家为啥要买这一层,不就看中了这个平台吗?只要不影响楼下防水,排除被大风刮下去的隐患,我觉得挺好。 图片上的二楼这种棚子已经算小儿科了,我原来住的房子,楼下的四楼那几户,直接在平台上砖混结构盖了几间房子,118平硬是整成150平。 建设局有执法权不过是给个限期拆除通知单,或罚单,强拆得更高一级牵头,有公安部门参加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才行。私搭乱建有一定普遍性,平时主要靠物业公司管理,但一般物业公司根本不递招,非强势物业公司不可。强势物业公司也没执法权,对待侵犯公众利益行为,要么平头哥比狠,要么缠磨头成年累月缠你,但强势物业公司普遍不受欢迎,管别人可以,一但管到自己就哇哇叫,说花钱请了个爷。
这个私搭乱建不拆的话难以服众,不能有关系就可以不拆,没人脉关系的就拆,城管局的工作哪能这么干呢? 别被“不患多寡而患不均”的公平思想毒害,"规规矩矩的凉棚利己不损人,路过时喝口茶吧;P 专扯J∞蛋 发表于 2025-8-15 08:50
建设局有执法权不过是给个限期拆除通知单,或罚单,强拆得更高一级牵头,有公安部门参加的,多部门 ...
👍 看到了,就要管,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要不得。人人都管“闲事”,城市就会越来越好。
依法治市,任重道远。 这肯定是有权有势的业主 看来后台硬得很。 不一定有权有势,老百花分析的很清楚,就是主 管部 门不值得为此兴师动众 外地有些地方对这些容忍度更高,特别别墅类
只要不影响别人,不必太认真 锦秀河山 发表于 2025-8-15 10:40
外地有些地方对这些容忍度更高,特别别墅类
只要不影响别人,不必太认真 ...
实际上,你说的是实际,但分几种情况。
执法部门看到了,不管,就是渎职,如果管了,迫于压力管不了,那就得看看是哪一级领导在施加压力。
普通人看到了不管,可能是不懂,也可能是事不关己。
俗话说,民不告官不究,既然民告了,还不究的话,就是腐败,扎扎实实的腐败。 依法治市,任重道远 嫉妒人家有个院子了吧:lol 火柴棒 发表于 2025-8-15 14:51
嫉妒人家有个院子了吧
这个真没有,对1225心有余悸。你见过尸体堆成山的场景吗?那才是真的恐惧! 名字真是不好起 发表于 2025-8-15 15:15
这个真没有,对1225心有余悸。你见过尸 体堆成山的场景吗?那才是真的恐 惧! ...
说起这个事,想起一个事。出 事那天晚上我和另一个同事正好在出差的火车上,第二天一早到了地方,对方接待的人在吃饭的时候问起来,你们那里出了一个大事,同事听了眼圈就红了,吓得对方人员互相使了个眼色,赶紧低头吃饭。其实那个同事家人没事,他是感情丰富心地善良,后来出 国做了好像是神 职人员那种。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5-8-15 18:15
说起这个事,想起一个事。出 事那天晚上我和另一个同事正好在出差的火车上,第二天一早到了地方,对方接 ...
是的,那是我还很年轻,看得心惊胆颤,几天吃不下饭。 想问问城管局和燃气公司,你们见过1225火灾现场吗?
我的帖子已经给你们预警了,如果哪天出了大事,悔之晚矣。。。 希望瀍河区委区政府尽快组织人力,拆除违建,消除安全隐患,避免重蹈1225的覆辙。 燃气管线的引入管设置到室外,就是避免管线泄漏时燃气聚集引发 爆 炸
但是根据CJJ94-2009《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这个遮阳顶会影响检维修
希望瀍河区委区政府仔细阅读,画画重点,尽快出台治理办法。 请瀍河区委区政府出来答复一下百姓的呼声。 该如何定性,可以申请有关部门监督,直接判决不是老百姓的权力:L 孙大姐夫 发表于 2025-8-18 14:50
该如何定性,可以申请有关部门监督,直接判决不是老百姓的权力
老百姓的判决没有法律效力,是呼吁。法院的判决才有法律效力。
政府职能部门懒政怠政,老百姓替他们划分责任。
芳华-刹那 发表于 2025-8-19 11:45
我也喜欢。去一个老同志家做客,他家二楼,趁着一楼大厅的屋顶,也做了一个50平米的花园。但是他在上面,架的是一个轻质的顶棚,棚顶是钢丝网。 网友的力量是强大的,呼吁瀍河区委区政府放下架子,不忘初心,关注民生。 芳华-刹那 发表于 2025-8-19 11:45
👍
朋友你想想,如果大家都来管,不文明行为会越来越少 只要不影响别人,不必太认真。 朱延斌 发表于 2025-8-20 16:20
只要不影响别人,不必太认真。
这是潜在的危险,整改了就是在救人,否则就是在害人。
别忘1225,就是因为几个工人认为不是大事,才导致最终的恶果。 看过的网友评价评价,大家都管,歪风邪气就没了 这几天下憨雨,如果不是雨,是恶劣天气,下冰雹,砸碎了玻璃,玻璃伤了行人,应不应该追查各职能部门的渎职责任? 文明城市创建,要从自身做起 这些违建施工的时候,距离燃气管道太近,有没有给管道造成伤害?会不会在极端天气的时候,管道破裂? 昨天反光锥往后摆了摆,今天又放在快车道上了 朱延斌 发表于 2025-8-20 16:20
只要不影响别人,不必太认真。
还是认真一点好 那―抹阳光 发表于 2025-8-15 09:49
看来后台硬得很。
君河湾的开发商,一般是当地旭升村委 阅读量破十万了,官方还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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