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宠屋 发表于 2025-5-10 16:09

新后续!青岛大妈转身撞人案已删文

相信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青岛大妈撞人后行人反赔7万元的事件都有所耳闻,因这起事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争议,一度在网上兴起了关于“行人安全距离”的讨论风暴。
此前扶不扶的焦虑还未消散,如今躲不躲的新困境又至,法 院的一句案 件圆满化解,当成普 法 案宣 传引来一大片质疑,如今连央 视都对此发声了。
再看以往案 例,同样的事情,同样的索赔方式,法 院给出的是“行走的安全义务应该由逆行者负责”然而,这起青岛案 件却打破了这一常 规,所以更加引发了公 众对司 法判 决合理 性的质疑。
对此,官 媒发文,直指问题关键。
灵魂拷问1 法 律适用错乱,机动车安全距离条款为何强加于行人2 司 法逻 辑悖 论,受伤者的过错能否成为免责金牌?
对此,网友更是讨论激烈,照这个法 官判案,地铁里面一分钟就要发生无数碰撞案 件,本来就人挤人,一回头就可以告后面的人撞了自己!我们执   法队 伍要进行重新洗牌,重新学习考试,法 官和检 察 官都要从基 层做起,熟悉法 律法 规和民 间常识。”
青岛中 院的这一判决,不仅是对法 律的误读,更是对司 法公 信力的损害。它暴露出司 法实 践中存在的两大问题:一是法 律适用的随 意性,二是 “保护弱者” 原 则的滥用。



奔跑鐵腿 发表于 2025-5-10 16:14

公平公正
法律不相信眼泪,不应同情弱者!

沙里珠 发表于 2025-5-10 21:05

拿着法律条款不讲法理的马户。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5-5-10 21:15

某宝反应迅速

洛阳愚人 发表于 2025-5-10 21:19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5-5-10 21:15
某宝反应迅速

你是个素质很低的人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5-5-10 21:25

反转了,现场监 控录 像公布了,后者和前者留有安 全距离,不是因为走太近撞到前者,是后者一直在回头张望,没注意前者已经停下,其实即使前者是一根电线杆子,后者也会撞上去的,所谓法 官解读成安 全距离不够,已经删 帖了,后者赔 偿的这40%费用,是由于她一直在回头看的错 误。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5-5-11 07:40

央 视法 治在 线公 布的监控的截图,后者(白衣女)一边回头看后面一边往前走路,慢悠悠走了三四步才撞上站定的前者(灰衣女),前者只是站定,并未突然往回走,前后二人的安全距离也足够。

smdbd 发表于 2025-5-11 17:28

https://www.lyshangdu.com/data/attachment/forum/202505/10/160746t8jff8ztjupwkjpw.jpg

https://www.lyshangdu.com/data/attachment/forum/202505/10/211547jlylvr3c2y1ckv1k.jpg

火柴棒 发表于 2025-5-12 14:17

看视频,判的不错。点司法文书写的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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