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易 发表于 2018-5-3 21:57

伊滨事故纠纷

处理事故是需要鉴定过程的

北斗八星 发表于 2018-5-3 22:06

依法治国 任重道远

ly69 发表于 2018-5-3 22:07

:o

武阳 发表于 2018-5-3 22:15

同情!

@wozihengdao 发表于 2018-5-3 22:28

:'(

没事溜溜 发表于 2018-5-3 22:38

司机撞死人赶紧跑。不是逃跑,而是赶紧去公安机关投案。在现场会被打死。

铁道员 发表于 2018-5-4 00:15

:D

一声惊雷 发表于 2018-5-4 08:19

又不是民警肇事。不明白,打骂出警民警干啥?

lxylyh2006 发表于 2018-5-4 08:45

小心驾驶,安全第一

烟云飘过 发表于 2018-5-4 08:46

划分责任,依法处理。

曾经的曾经 发表于 2018-5-4 08:51

不论什么时候,安全永远第一位的

不醉人生 发表于 2018-5-4 19:29

那里的人......呵呵.

撼树蚍蜉 发表于 2018-5-4 22:49

交通肇事罪可以赔钱获得谅解后从轻发落,妨碍公务却是公诉案件,这牢狱之灾恐怕难逃。说实话,拿民警当出气筒,实在是愚蠢!

守望星辰 发表于 2018-5-5 00:17

索易也回归了:lol

螺髻山下一老兵 发表于 2018-5-5 08:29

民警不是出气筒!同情中、、、、、、、、、、、、

采菊东篱下 发表于 2018-5-6 1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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