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易
发表于 2018-5-3 21:57
伊滨事故纠纷
处理事故是需要鉴定过程的
北斗八星
发表于 2018-5-3 22:06
依法治国 任重道远
ly69
发表于 2018-5-3 22:07
:o
武阳
发表于 2018-5-3 22:15
同情!
@wozihengdao
发表于 2018-5-3 22:28
:'(
没事溜溜
发表于 2018-5-3 22:38
司机撞死人赶紧跑。不是逃跑,而是赶紧去公安机关投案。在现场会被打死。
铁道员
发表于 2018-5-4 00:15
:D
一声惊雷
发表于 2018-5-4 08:19
又不是民警肇事。不明白,打骂出警民警干啥?
lxylyh2006
发表于 2018-5-4 08:45
小心驾驶,安全第一
烟云飘过
发表于 2018-5-4 08:46
划分责任,依法处理。
曾经的曾经
发表于 2018-5-4 08:51
不论什么时候,安全永远第一位的
不醉人生
发表于 2018-5-4 19:29
那里的人......呵呵.
撼树蚍蜉
发表于 2018-5-4 22:49
交通肇事罪可以赔钱获得谅解后从轻发落,妨碍公务却是公诉案件,这牢狱之灾恐怕难逃。说实话,拿民警当出气筒,实在是愚蠢!
守望星辰
发表于 2018-5-5 00:17
索易也回归了:lol
螺髻山下一老兵
发表于 2018-5-5 08:29
民警不是出气筒!同情中、、、、、、、、、、、、
采菊东篱下
发表于 2018-5-6 1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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