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政苑小区1734万元投标文件为什么不能作为审计依据
勤政苑小区消防改造工程施工以后施工方又单方制作了一份1734万元的投标文件,洛阳市勤政苑业主委员会根据这份投标文件向洛阳市房管局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申请使用1734万元公共维修基金。按照这个投标文件进行审计。很多业主认为施工以后施工方又单方制作了一份1734万元的投标文件不能作为审计依据,理由如下:
第一,这份投标文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是串通投标的结果。一次投标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事后在制作替换原来的投标文件,属于串通投标,超过400万,构成串通投标犯罪。有业主已经到公安机关报案。
第二,1222万投标以后,施工方,监理方、业主委员会制作512万天价现场签证单,没有时间,没有人员签名,没有数量,没有型号,价格,技术数据,很多项目没有干,明显涉嫌造假,涉嫌合同诈骗。1734万元投标文件是根据1222万投标文件和512万现场签证单制作的。
第三,很多业主不懂消防工程,不懂法律,不知真相,被欺骗签字。
第四,是投标方单方面制作,是投标以后制作,不能作为审计依据。
第五,很多内容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投标文件是纸上单方面制作,不是双方签订的合同,不能证明实际已经发生,不能作为审计依据。由于没有合同,应当现场勘察丈量,然后根据丈量调查的实际情况,根据市场价格,进行核算,然后计算。不能根据书面数据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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