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防队员见义勇为后被解雇
15年前,身为镇 政 府联防队 员的郑玉锋在制止抢劫时被歹徒用匕首刺伤。出院后,他被镇 政 府辞退,后被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为工作问题,河南新蔡人郑玉锋将镇政 府告上法 庭,法 院两审判决镇 政 府和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而15年过去,“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证书已泛黄,劳动合同问题至今仍未解决。
这事儿,还得从十几年前说起。
2004年,血气方刚的郑玉锋,通过镇 政 府的招聘,成了一名光荣的联 防队 员。
虽说没有正式编 制,但好歹也算半只脚踏进了“公 家”的大门。
郑玉锋心里美滋滋的,干起活来格外卖力。
2011年,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那天,郑玉锋像往常一样巡逻。
突然,他发现有人正在实施犯罪活动。
来不及多想,郑玉锋一个箭步冲了上去,与歹徒展开殊死搏斗。
混乱中,郑玉锋身受重伤,但他依然死死地拽住歹徒,直到支援赶到。
因为这次英勇的行为,郑玉锋被授予了“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称号,还拿到了2000元的奖金。
在那个年代,2000块钱或许不算少,但对于一个需要养家糊口的男人来说,这笔钱又能支撑多久呢?
更让郑玉锋寒心的是,伤愈归队后,他竟然被辞退了!
理由?没人说得清。
郑玉锋觉得自己就像一块用完的抹布,被无情地丢弃。
他想不通,自己明明有合同在身,为什么说辞退就辞退?
难道,见义勇为的代价,就是丢掉饭碗吗?
受伤了,总得有个说法吧?
郑玉锋想申请工伤。
可派 出 所却告诉他:“你已经领了见义勇为奖金,不能再申请工伤了。”
这是什么逻辑?
见义勇为奖金是对精神的褒奖,工伤补偿是对身体损害的赔偿,两者根本不是一回事!
难道,做了英雄,就活该受穷受苦吗?
一气之下,郑玉锋把镇 政 府和公 安 局告上了法 庭。
官司赢了是赢了,可补偿款却迟迟没有执 行到位,当初承诺的续签合同,也成了一纸空文。
十几年来,郑玉锋一直奔波在维权的路上。
他从未放弃,他坚信,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然而,命运似乎总爱捉弄人。
2024年,为了孩子高考,郑玉锋想申请见义勇为家庭子女加分。
结果却被告知:他的档案,丢了!这简直是晴天霹雳!
没有档案,就意味着他无法证明自己曾经的壮举,更无法享受相应的权 益。
十几年的坚持,仿佛成了一场笑话。面对这荒诞的一切,郑玉锋欲哭无泪。
他想问问那些“有 关部 门”:见义勇为受伤后被辞退,这合理吗?
见义勇为奖金和工伤补偿,真的不能同时拥有吗?
一个见义勇为者的档案,怎么说丢就丢了?
丢失的档案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
面对这些疑问,新蔡县见义勇为协 会只承认:之前管 理不规范。
一句轻飘飘的“不规范”,就能抹杀一个英雄的付出吗?
就能掩盖相 关部 门的失职吗?
就能让郑玉锋的伤痛和委屈,烟消云散吗?
这样的“不规范”,未免太廉价,太伤人心!
遇到恶人了,小肚鸡肠的领导,小肚鸡肠的地方。 不能英雄流血又流泪 档案真的丢了、还是怕麻烦不愿找? 如果情况属实,确实要对勇士给与切实的,实实在在的补偿/承认/优待。毕竟这种敢于见义勇为斗歹徒正能量基因,是稀缺品,我承认我没有。正因为稀缺,就要保护好,发扬好。 看似奇葩事,实际很真实 劳力2019 发表于 2025-2-12 15:36
档案真的丢了、还是怕麻烦不愿找?
刁难吧 你告政府,还想干什么?……… 哥们你天真的想多了。 不是小说,胜似小说,
中,:lol 不能英雄流血又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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