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管,请规范管理你们的员工
早上停好车,在车上查看了下行车记录仪停车管理员从后面上来
看不懂的是,开好单子他顺手就给扔到地上了
我捡起来揣兜里了
不知道你们这样操作是什么意思,故意制造欠费?
这是个成立历史不长的部门,劳务派遣工居多,如果把一些可管可不管的工作忽略,确实是个精简的重点单位。 故意制造欠费?
把问号去掉! 大撒币 发表于 2025-1-16 08:59
故意制造欠费?
把问号去掉!
我也遇到几次。
还有一次看到(别人的车,我路过看到)城管开了单子之后,没有压在雨刮器下,而是随手往车引擎盖上一丢,骑上电动车就走。 现在完全可以撤销这个部门了,交通秩序有经济,市容有街道办事处 这和城管有什么关系,这是停车管理办的, 路边停车位吧 这样效率高,:lol 很多次没有见到收费条了 360安全浏览器 发表于 2025-1-16 13:33
这和城管有什么关系,这是停车管理办的,
《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
第六条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停车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 芳华-刹那 发表于 2025-1-16 17:11
《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
第六条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停车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 ...
那是说停车场,路边的专门有停车办,市直属机关 360安全浏览器 发表于 2025-1-17 14:26
那是说停车场,路边的专门有停车办,市直属机关
第四章 机动车停放管理与服务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主干道违法停放行为的查处。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次干道以及其他城市道路等违法停放行为信息采集,移交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处罚。
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车辆违法停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处罚,或者由乡镇综合执法部门负责违法停放行为信息采集,移交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处罚。
查处违法停放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芳华-刹那 发表于 2025-1-17 16:30
第四章 机动车停放管理与服务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主干道违法停放行为的查处。城市管理 ...
你说的是法律规定的,在洛阳停车办交警和城管都管不着,因为人家和它们是平级 有没有这样的可能,让别人误以为此路段可以免费停车,然后引诱更多的人来此停车。最后,你懂得,创收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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