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自家收割机拉柴油被罚3万
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农民顾某为收水稻,要给自家的收割机准备燃料,开着小货车带着容器到加油站买了100多升的柴油,结果被交通运 输部 门认定为“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遭到扣车2个月,罚款3万元的处罚。这个处罚引发了热烈的讨论。12月13日,淮南交通执 法 官方账号发布通报称:本 案“违法事实清楚”,本机关按法 律规定最低限额作出处罚。
就顾某自运柴油来说,柴油的确是《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所规定的“高危物品”;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运输“高危物品”的确是要取得许可;而顾某肯定没有办这样的许可。让法条“跑一下程 序”,做一个逻辑推演,结论必然是顾某违法。
但是日常的生产、生活有丰富的细节,不能机械套用法条的演绎。就如当事人所说:正值农收时节,收割机不能停,他家田地距离最近的加油站约10公里,农用机械设备大多是履带,不准上路行驶。“你不让农户自行运输柴油,那怎么加油?”这不是顾某一个人的纠结和尴尬。《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在明确对于运输危险化学物品需要办理特殊许可的“大原则”同时,执 法者也应该思考:类似农户、科研院所等单位需要购买少量的燃油时,该怎么运输?
法谚说:“法 律不强人所难”,即,法 律不强求人们去做难以做到的事情。事实上,像顾某这样自己开车买柴油的情况在农村相当普遍,是不是都要按3万元一次作出处罚?
管是对的,我设计过柴油发电机房,储存油品的库房就是按照,比如5天的消耗量对应的库房面积来设计的,小房子只能放一点油,想多放油就得盖大房子,为的都是消防安全,国 家强 制性标 准。
所以我自拟的出租房子的合同,早就写了不让放危化品,在天津滨海新区那事儿之前就这么写了。后来过了好几年,我看他们房屋中介公司拿出来的格式合同上才有类似条款。
这个社 会确实有很多条条框框,所谓的进入自 由王 国,不是我想咋办就咋办,而是我习惯性地遵守各项规定,甚至是有的时候这里的规定,我自觉地放到另外的地方执行和遵守,不等人家法务部门修改,我已经提前做到了,规避了可能出现的危险。 这个“蛋”扯得有些没边了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4-12-19 13:14
管是对的,我设计过柴油发电机房,储存油品的库房就是按照,比如5天的消耗量对应的库房面积来设计的,小房 ...
要分清楚个人和单位,那我们要是自己换液化气罐怎么办?也罚款吗?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12-19 13:27
要分清楚个人和单位,那我们要是自己换液化气罐怎么办?也罚款吗?
你自己骑车带一瓶没事,你要是开个大卡车拉几十瓶,说都是你家厨房用的,那肯定不行。国 家标准是一个国 家管理水平的体现,国 家标准管 理部门花几十年建立的这套东西,在世 界上也是拿得出手的,在技术合理性上是经得起拷问的,也是经得起横向对比的,不要轻易觉得自己比ra聪明。你去查查美 国各州的法 律,人为难人的事儿多了去了。
另外你注意看我说的,个人出租住宅也要写禁止作为危化品仓库使用,以前我先写了,几年以后房屋中介学会写了,住宅也是个人用途,不是单位用途。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4-12-19 13:30
你自己骑车带一瓶没事,你要是开个大卡车拉几十瓶,说都是你家厨房用的,那肯定不行。国 家标准是一个国...
送液化气罐的一个三轮车上就拉了十多罐,穿梭在城市里,那就是流动的定时炸弹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12-19 13:46
送液化气罐的一个三轮车上就拉了十多罐,穿梭在城市里,那就是流动的定时炸弹 ...
人家有证,你没证,人家接受年检和抽检的。
就像我们单位,前一段还接受了省特检院突然袭击式的抽查,查压力容器设计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连去年已经查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都又复查了一遍。 执法者必须严,否则 必会致法于漏洞 或致弱于法威。若是法条不妥或法条宽泛等,应呼于制法者修正或修改。 交运就是在吹毛求疵、给二两颜色敢开染房的主。 正值农收时节,收割机不能停,他家田地距离最近的加油站约10公里,农用机械设备大多是履带,不准上路行驶。
遇上述情况时,法条可否附加国营加油站有供油于现场的义务。 单位之前外雇工程车用汽油桶去加油站加
要求必须是铁桶,还要持单位介绍信去派出所开证明
拉油的车没有特定 中学以前,记得解放大卡上都备有一个圆圆的铁皮 大油桶,
那时候,农村地区都没见过加油站
:lol :L 一边是法律法规,一边是人情世故,但一个社会的底线是不能触犯法律,如果存在不合理,应该去尝试改变它,在改变之前应该遵守它。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4-12-19 13:14
管是对的,我设计过柴油发电机房,储存油品的库房就是按照,比如5天的消耗量对应的库房面积来设计的,小房 ...
呵呵 武阳 发表于 2024-12-19 20:51
一边是法律法规,一边是人情世故,但一个社会的底线是不能触犯法律,如果存在不合理,应该去尝试改变它,在 ...
恶法不变的话,就受着?这就是奴性,也是媚外的根源。 火柴棒 发表于 2024-12-20 10:17
恶法不变的话,就受着?这就是奴性,也是媚外的根源。
是呀,很多人就是这种奴性,就好像那个装修垃圾不让拉一样,明知道不和常理,也不愿意变通,活人真的能让尿憋死。 可笑至极的规定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12-20 10:34
是呀,很多人就是这种奴性,就好像那个装修垃圾不让拉一样,明知道不和常理,也不愿意变通,活人真的能让 ...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外 国也是有规矩的。如果民 主 党上台,你家高中孩子在上学期间做了变 性手术,裹着纱布回家,你无权干涉,只能事后知情。一百多种性 别写进高中教材,要考,加减乘除可以不会,一百多种性 别不能搞错,因为涉 嫌人 身歧 视。如果共 和 党上台,女的被 强 奸 怀 孕也得把孩子生下来,和自己原来的丈 夫孩子共同生活,敢流 产就去坐 牢,连好心开车拉她去医院的陌生人也要坐 牢,不是添油加醋编得没边了,都是真事儿。 规定法规应该是方便公众,并且更应该公正公平,刁难公众,岂有公正公平 以前有网吧为了避免顾客逃单,把防火安全门锁了,结果发生火灾的时候一屋子人出不去,酿成惨祸。不允许锁门每天都有逃单损失,说是有火了就知道了,我这里开了七八年了从来没着过火,怎么可能着火?有些规定合理不合理,不能用不出事的状态来评判。当然,罚款数额比较大,感觉过分,个人感觉罚个三千就差不多了。但规定是没错的,是要纠正和处罚,只是力度太大,不太合适。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4-12-20 12:33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外 国也是有规矩的。如果民 主 党上台,你家高中孩子在上学期间做了变 性手术,裹着 ...
对,规矩就是给普通人定制的,大的法 律法 规咱不说,那就扯远了,只说拉垃圾的事,是民生问题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12-20 13:03
对,规矩就是给普通人定制的,大的法 律法 规咱不说,那就扯远了,只说拉垃圾的事,是民生问题 ...
你把两个帖子搞串了,一个是拉垃圾,一个是拉柴油。建议你午休一下再来辩。:lol 既然你提了拉垃圾,那我也在这儿说一下我的看法,虽然不让拉垃圾是因为年底为了保空气优良天数,过了年就让拉了,很多人觉得扯O,但是十年前到了冬天,马路对面都看不清,空气呛人的现象,现在是没有了,这都是各种看似脑残的规定管出来的,没有这些规定,到了冬天空气呛人,污染指数一两千,看问题不能最后半个烧饼吃饱了,就忘记前面吃过九个烧饼。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4-12-20 13:03
你把两个帖子搞串了,一个是拉垃圾,一个是拉柴油。建议你午休一下再来辩。 ...
老爱只是打个比方;P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4-12-20 13:19
既然你提了拉垃圾,那我也在这儿说一下我的看法,虽然不让拉垃圾是因为年底为了保空气优良天数,过了年就让 ...
老兄,十年前我早上去上班,也遇到过很大的雾,三米以外根本就看不到人,那是雾、不是霾,到了单位,身上的衣服潮不拉几的。 八十年代初,公司车辆跑长途都是自己带油,车厢前面带个汽油桶,用钢丝绳箍在角落里,还有一个手摇泵。如果是汽油车跑长途,在单位油库装油时,安全科的、车队安全员、油库安全员会不厌其烦进行相关安全教育,柴油车就没这个程序。有一次和伙计一起跑宝鸡送货,我是八吨黄河,他是四吨解放,对他好一番安全教育,我在边上等了20分钟。
随着经济发展,安全要求在全面提高,大方向绝对没问题。但是,当年一些安全条例、规章的制定,都有基层工人的参与,颁布前还要到基层蹲点征求意见,现在这方面差点意思,从理论到理论比较普遍。举两个例子:1、西苑桥人行道凸角别电二;2、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脚蹬子,这都是典型的闭门造车。
本文提到的安全条例不清楚,不做评价。 这位农民朋友按照规范,应该事先到交管部门提出申请,接受简单培训,行驶注意事项,放置警示标志,提醒周围车辆,保护大众安全。否则稀里糊涂,和其他车辆碰撞着火,引发伤亡,就不美气了。安全无小事,每一个交通安全法规,都是血淋淋的命换来的。 劳 力 2 0 1 9 发表于 202 4-1 2-2 0 13:2 9
老 兄,十 年 前 我 早 上 去 上 班,也 遇 到 过 很 大 的 雾,三 米 以 外 根 本 就 看 不 到 人,那 是 雾、不 是 霾,到 了单 位,身 上 ...
傍 晚 的 时 候 是 霾,呛 人,污 染 指 数(P M2.5)最 高 达 到 2000,现 在 500 都 顶 天 了。那 个 时 候 我 买 了 带 猪 嘴 的 口 罩(带 独 立 过 滤 器 的 N95) 给 孩 子 戴 着 上 学,做 课 间 操 的 时 候,全 校 的 老 师 都 跑 过 来 围 观,没 见 过 新 玩 意,不 能 现 在 好 了 就 忘 了 以 前。 专扯J∞蛋 发表于 2024-12-20 13:47
八十年代初,公司车辆跑长途都是自己带油,车厢前面带个汽油桶,用钢丝绳箍在角落里,还有一个手摇 ...
你说得对,以前的条款比较能够广泛征求意见 goforone 发表于 2024-12-20 14:15
这位农民朋友按照规范,应该事先到交管部门提出申请,接受简单培训,行驶注意事项,放置警示标志,提醒周围 ...
对,每出一次事,就会推动在安全法规里加一句话,那里面每句话都有事故案例。 记得我结婚登记时,法律规定男女要婚前医学检查,筛查传染疾病,比如乙肝,艾滋,精神病等,当时还小紧张了,生怕查出问题。现在听说不再强制了,看似更人性化了。但遇到配偶真有病,那可是家族的悲剧。所以法律,总归是保护大多数无辜的人。 goforone 发表于 2024-12-20 14:15
这位农民朋友按照规范,应该事先到交管部门提出申请,接受简单培训,行驶注意事项,放置警示标志,提醒周围 ...
人家是个人用,不是给加油站拉油搞运输,这是两码事,如果是商业用途搞运输肯定要培训,办证才可以,就跟你自家拉一罐液化气去换气,你办证了吗?你培训了吗? 法盲的强悍之处在于,他觉得在理就够了,至于法不法的,合他意就是好法,不合他意就是恶法。;P 楼上网友说的好,法律,总归是保护大多数无辜的人。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12-20 15:00
人家是个人用,不是给加油站拉油搞运输,这是两码事,如果是商业用途搞运输肯定要培训,办证才可以,就跟 ...
不看用途看数量,量变引起质变,量大了火灾风险增加,相应地就需要增加监管手段。你要是家里存一吨柴油自用,也不会因为你是自用就不存在严重火灾风险了 类似卖芹菜有农药残留老农被罚、饭店卖拍黄瓜被罚,都是几万的罚,老百姓觉得恶心的不是不应该罚,而是这些问题根本就没管住,蜻蜓点水式的执法有个毛用啊,一边是有过错未造成严重后果而重罚, 另一边学校的食堂里天天出来些不该有的东西,却都是不了了之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12-20 15:00
人家是个人用,不是给加油站拉油搞运输,这是两码事,如果是商业用途搞运输肯定要培训,办证才可以,就跟 ...
根据现在的交通法,私自运输液化气罐,就是违法。违法不等于犯罪,但处于危险境地,比如违法造成煤气罐爆燃重大伤亡,就要承担刑事责任,碰巧换煤气罐的还是公务员或是事业编制,对不起,开除公职,子女不能考公,你说值得吗?如果合法运输,道路上其他车辆看到标识,就会谨慎驾驶,远离你,周围人就更安全了;又好比,某人自学成才,开车技术很好,但一直没有考驾照,万一撞死了人,就入刑了;但是,另一个人可能刚出驾校门,水平很菜,也撞死了人,法律就很轻微的处罚他,走保险赔偿,不承担刑事责任,不留案底。 goforone 发表于 2024-12-20 15:43
根据现在的交通法,私自运输液化气罐,就是违法。违法不等于犯罪,但处于危险境地,比如违法造成煤气罐爆 ...
那家里自己换液化气罐违法不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12-20 16:28
那家里自己换液化气罐违法不
按数量,另外有时候也考虑通风条件,根据防火防爆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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