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个高手直招
在涧西区法院开庭做笔录当庭指出原告证据系伪造,并且不止一次以此为证起诉本人(第一次证据不足撤诉)。法官当庭让原告立即撤诉,第二天就送达了撤诉通知书(无原因撤诉)。对于这种伪造证据且屡次诉讼,就没有应该承担的责任吗?下来还可以想诉讼就诉讼,想撤诉就撤诉吗?无论对谁都可以这样的吗?求解真理高手!!! 当庭反诉其伪证罪 不追究伪证法律责任,却放任自流 看来法官与伪证者必然有利益关系 soot 发表于 2024-11-22 17:38看来法官与伪证者必然有利益关系
对 法官解释起诉,撤诉是原告的权利! 火柴棒 发表于 2024-11-22 15:12
当庭反诉其伪证罪
得给你机会啊 sootaa 发表于 2024-11-22 17:23
不追究伪证法律责任,却放任自流
现实就是这样!违法必究那得看是对像是谁了 sootaa 发表于 2024-11-22 17:23
不追究伪证法律责任,却放任自流
怎么样才能追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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