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111 发表于 2024-9-10 12:22

天理何在,公道何在,你们是代表人民,还是坑害百姓?



       洛阳市各位领导,纪委,检察院领导,你们好?
       首先简单的介绍下我自己,我是咱洛阳市普通市民,今年37岁,从小身体不好,家庭条件也不是很好,父母离异,从小在姥姥,姥爷身边长大,由于早产造成从小身体不好,就一直练体育,高中后又出了车祸,近15年做了3次大手术,腰椎,颈椎,髌骨! 这还不够,早在第一次手术后{髌骨},医生就告诉我,你的双膝髌骨,20年后都要更换! 当时说的费用大概是20万元左右!为了这20万,全家省吃俭用,我各种工作都干,卖过衣服,跑过保险,做过体育培训<但是身体不允许久站,哪知后来,腰椎,颈椎又出现了问题,两次手术 医保报销后又花费10万元左右,这里面借的4万元,如今已经还完了, 接着就要面临髌骨了,正如当时大夫说的那样,20年后双膝髌骨都要更换,我也终于明白了,15年后的如今,我现在蹲下去,没有人拉我,我是绝对站不起来的,出门上厕所,必须又座便器,否则解大手就无法解决,所以一般尽量哪都不去! 这就是我 现在的情况、下面说一下,我要诉的事情。
       事情发生在2020年,这一年也是注定不平凡,百年一遇的大疫,被我赶上了,生意被骗也被我赶上了,我市执法部门的呵呵......也被我遇到了
       当时与河南省六建联系,需要疫情时期的口罩,我这边就联系到了西安一个叫李宇星,屈祯夫妻二人,打款13.5万,购买口罩,谁知发货时给了个空单号,随即我在涧西区长春分局报了警, 后来在微信联系得知,夫妻二人用多个微信号假冒各种身份,实施诈骗
       当然这个事是我一时贪心导致,我愿承担责任,河南省六建的钱,我当时承担了6万元(我近几年的全部了,包括信用卡,网贷,花呗,借呗),又是找朋友借,后来姥爷去世,发下来的抚恤金,丧葬费,都陪给了对方以及还了借朋友的钱! 老人骨灰至今在家存放!
       当时公安不立诈骗,让我去民事诉讼, 咱没经历过这种事情, 电视上经常演,人民警察为保百姓安危无畏生死,为保百姓财产不受损失,甚至付出生命
法院等执法部门不远万里去抓捕老赖, 眼前浮现这些画面,我当然毫不犹豫的选择相信人民警察的建议,当然选择相信法院等执法部门!
      狗屁,骗局,比骗子还可恨! 法律是约束我们每一个中国公民的条约,执法部门是对违法者予以制衡,惩罚的部门,执法者呢?是做什么的?
      从我起诉判决生效后至今已3年,这3年里,除了我今年相对频繁的去了几次执行局, 我没有接到过执行局给我打的一个电话,有一个电话,唯一的一个电话,就是执行判决的30天左右,让我去签终本,终止本次执行,原因是被告名下无财产!
      让我自己去提供被告的财产证明,我是执法者吗?我代表中国法律,代表中国共产党吗?我去查 ,哪个部门会告诉我?请律师去,不花钱吗?
      各位部门领导,给位执法者,给位党的代表,这三年里,我的征信成了黑户,我的催款电话天天能打到爆,我还要拖着我这样的身体去工作,去还款,去追讨,我去执行局,去申请拒接执行罪,告诉我不可以!为啥不可以?写道这里我真想曝粗口, 为啥呀?中国法律没有这条法律?既然有, 为啥不去执行?
后来听说(某律师) 是因为,拒接执行罪属于刑事,要牵扯到公安部门!谁都不想找麻烦!执行局为何不去抓人,因为不知道被告在什么地方,就算知道了,太远了也不会去,还有就是堆积的案子太多,他们太忙,忙?我胖是因为手术打了激素,身体不好,运动少, 我不禁想问 他们那么忙,还各个肥头大耳也是打了激素吗?听了这样的解释,我哭笑不得啊,真的想一头撞死在执行局的办公楼前,真相把家里过世老人的骨灰,洒在政府门前,从楼上跳下,让全国人民看到我们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是如何把人逼死的!
      这三年我通过各种的查,这夫妻二人,这三年开了4家以上的店,分别在西安,郑州,重庆,成都,目前只知道,线下的店都关了,转线上了 目前人在成都,做线上直播,天天发VLONG,还在发逛山姆超市,今天开哪辆车。去哪旅游! 天啊,这些提供给执行局,看都不看 ,告诉我,这些不在他们名下也没用啊!我草 草草草犯罪 诈骗 骗钱的成本都这么低吗? 我现在去骗王某100万,这些钱只要不在自己名下,我开的公司 别说法人是朋友了,是父母 兄的姐妹名下都可以,我借的钱,我骗的钱。只要脸皮够厚都可以不用还?
    天理何在,公道何在,各位部门相关领导你们真的好吗??能不能请一位领导给我一个专业解释,让我有活下去的希望,让老人能够入土为安?

   

      
      

ldh988998 发表于 2024-9-10 15:33

:Q:Q

孙大姐夫 发表于 2024-9-10 15:45

高估了自己,轻信了骗子,埋怨错了对象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9-10 15:48

同情楼主,很多人遇到这样的事都会说,你走法 律程序啊,通过法 律来解决问题啊!如果走司 法 程序都能解决问题,那就不会有那么多百姓抱怨,也不会发生那么多极端的事件了。坏人不怕你拿起法 律的武器,就怕你放下法 律拿起武器。

客临遁 发表于 2024-9-10 16:32

伸手不见五指

WIN7 发表于 2024-9-10 16:32

钱都转到别人名下了那能怎么办?最多黑名单!

火柴棒 发表于 2024-9-10 17:01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9-10 15:48
同情楼主,很多人遇到这样的事都会说,你走法 律程序啊,通过法 律来解决问题啊!如果走司 法 程序都能解决 ...

:victory:
很多时候,法律保护碧聊正直的人

lhs 发表于 2024-9-10 17:08

同情贴主。

寻梦拉萨710702 发表于 2024-9-10 17:18

同情楼主

ronalyi8 发表于 2024-9-10 18:00

:)

假如111 发表于 2024-9-10 18:01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9-10 15:48
同情楼主,很多人遇到这样的事都会说,你走法 律程序啊,通过法 律来解决问题啊!如果走司 法 程序都能解决 ...

你说的太对了

假如111 发表于 2024-9-10 18:09

大家帮忙顶帖,谢谢了

soot 发表于 2024-9-10 18:22

非常同情楼主,上当受骗赶快报警这是常识,谁知道————竟然是这个结果

锄禾11 发表于 2024-9-10 19:41

同情别的不敢说:L

寻梦拉萨710702 发表于 2024-9-11 05:13

这个事儿牵涉到异地执法确实也很难,现在对异地执法约束很严格,明确规定禁止异地抓人,再加上嫌疑人的刻意躲避,执法人员想见到他都难,更别说得还要到他认可的书面文件呢,所以说这种事儿往往很难会有结果,除非当时你去他的户籍所在地起诉,效果可能还会好点。

玄山樵夫 发表于 2024-9-11 09:51

楼主一生多磨难。楼主的遭遇真是令人同情。所遇到的公安部门没有真正为受害人着想,完全成了形式主义。
但是楼主也是草率啊,怎么那么轻易就给人转账13万呢。

啊难 发表于 2025-2-19 02:26

你好,我于今年2月初被他们夫妻诈骗,她们也是多个账号使用假身份,今天拿到她们身份证才搜到这个帖子,想多了解一些细节,方便联系吗?

sootaa 发表于 2025-2-19 10:59

非常同情,遇到中国法律与执行如同夜里行走,一片漆黑

大撒币 发表于 2025-2-19 12:54

sootaa 发表于 2025-2-19 10:59
非常同情,遇到中国法律与执行如同夜里行走,一片漆黑

:handshake

秋天的蒲公英 发表于 2025-2-19 14:51

法治社会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快乐的老汉子 发表于 2025-2-20 08:02

一说公安为何不立案,一般基于对方身份准确,行动轨迹正常,有“合同”,就一定定性为“经济纠纷”,这也是目前国内大量出现“老赖”的法律基础。如果公安打一个电话,发一个短信,都可以避免此类事件的频繁出现。因为法院的指法力度,不足以震撼“罪犯”
二说法院,民事法庭中的法律条款,是对遵守法律的合法公民的约束,而违法人员,根本约束不住。判决文书,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守法者的安慰,对违法者的无耐。
三说执法,若被执行人是合法人员,可以冻结资产,处理案件,对于违法人员,从开始就是“零”资产,执法只剩等时间,期满一个月,终结执行。而关键是一旦走了法院程序,对方就不再是犯罪,连“诈骗”都够不上。

楼主,赶紧释怀,寻找资助,渡过难关。

快乐的老汉子 发表于 2025-2-20 08:04

没有人考虑现行诈骗案件的助手,居然是罪犯的对立面

goforone 发表于 2025-2-20 08:31

为什么现实中骗局那么多,上当的人那么多?防不胜防。凡是遇到诱惑,反问自己,凭啥好事轮到我?我没有付出脑力,体力,资本,所能得到的好处,基本都是陷阱。能量守恒,价值守恒,掌握这些基本原则,就不会上当。

孙大姐夫 发表于 2025-2-20 08:36

孙大姐夫 发表于 2024-9-10 15:45
高估了自己,轻信了骗子,埋怨错了对象

您一定是好鸟,良药苦口,一味说好听的只会害了别人。我是啥人也轮不到你来评价

goforone 发表于 2025-2-20 09:38

有一句心灵鸡汤:不要介入他人的因果

快乐的老汉子 发表于 2025-2-20 09:40

有的人,大脸盘子,作难不会太远了。
别觉得灾难都是别人,最终也会落在你身上

快乐的老汉子 发表于 2025-2-20 09:49

此贴,对于受害人,没有一点帮助,但是对于大家,是一个警示,对于社会一定要警醒。勿以恶小而为之啊

孙大姐夫 发表于 2025-2-20 10:39

孙大姐夫 发表于 2025-2-20 08:36
您一定是好鸟,良药苦口,一味说好听的只会害了别人。我是啥人也轮不到你来评价 ...

这个快乐的老汉子怎么满嘴喷粪呢!你家人是用鸟来称呼吗?你吃的是粪吗?啥玩意儿!少来惹我

孙大姐夫 发表于 2025-2-20 10:48

孙大姐夫 发表于 2025-2-20 10:39
这个快乐的老汉子怎么满嘴喷粪呢!你家人是用鸟来称呼吗?你吃的是粪吗?啥玩意儿!少来惹我 ...

我什么样子跟你有关系吗?就你那点智商、鸟屁文字就别污染我的领域了,别再骚扰我,也不要出现在我的任何评论里了,你愿意跪谁就跪谁,我不需要

快乐的老汉子 发表于 2025-2-20 11:01

住着洋房的人,拆你个违建,你都开始求助,违建拆了会要你命吗?不会吧!和你相比呢,此贴楼主呢?

soot 发表于 2025-2-23 13:16

典型诈骗,应该查,并且一直追查

快乐的老汉子 发表于 2025-2-24 10:33

事过几日,对于楼主应该是度日如年。
不知进展如何?

寻梦拉萨710702 发表于 2025-2-24 10:40

快乐的老汉子 发表于 2025-2-24 10:33
事过几日,对于楼主应该是度日如年。
不知进展如何?

这种事儿很难办,疫情期间私下的网络交易,没有合同也没有订单,无法确认是正常的商贸往来,只能按民事纠纷去起诉,又牵涉异地执行,不好办啊!

朴一道 发表于 2025-2-24 20:51

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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