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村石料厂严重污染环境的举报信 尊敬的巡视组领导: 您好! 我等系河南省偃师市大口镇肖村村民,我村石料厂在暴利驱使下,近年来昼夜露天开采加工石料,给村民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影响,严重损害了村民利益,污染环境,毁坏道路。村民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碎石场污染问题,均无结果,特具报告,请求巡视组领导予以调查核实并解决。 石料厂位于我村南山,距我村七八百米。在如此近距离内常年昼夜生产经营,给我村带来了诸多环境问题,具体如下: 一、大气污染 石料厂在生产的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石渣、粉尘,飘散在大气中不易沉降,即便沉降后也会覆盖在植被、建筑表面,遇到大风天气不定期漂浮于空气中,对生态环境和人居健康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作业的工人患矽肺的概率很大,村里近年患肺癌去世的村民逐年增加,严重危害村民的人身安全。 二、土壤污染 肖村南山属于双龙山的一条分支,也曾“山清水秀”。因近年来石料厂不分昼夜的开采,山体被挖空,植被遭到严重破坏,且石料厂以开采为名,占用农民耕地,肆意占用基本农田20多亩修路,以行己之便,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疏于管理,即便出现违法占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也不处理。 虽说是有环评手续,但环保设施在生产时均为关闭,只是为了应付上级领导检查而特设的。 作业过程中排放的废渣、废石粉经雨水冲刷进入农田,淤积于田间地头,使土壤呈酸性,不利于农作生长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石料厂只顾追求经济利益,从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保护我们村民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 三、噪声污染 石料厂生产时产生的噪音污染,机器没日没夜发出的噪音,直接影响着村民的身心健康。特别是放炮炸山采石,最为危害群众,石料厂整个放炮流程涉嫌严重违规操作,曾有村民房屋瓷砖被震脱落,墙体被震裂,玻璃被震飞,且爆破时飞石满天飞,严重危机村民的人身安全。 综上所述,我们肖村的广大村民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了保护健康的生态环境,也为给后代子孙留下赖以生存之本。我们依据国家的相关政策,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联名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请求上级各职能部门前来调查,责令石料厂立即停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对近数年来给我们村民造成的损失给予合理赔偿。 报告人:偃师市大口镇肖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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