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被关押1349天后无罪释放
8月23日,一河南企业家实名举报公检法,被诬告职务侵占罪名,获刑5年半。宣告无罪,4年来,公检法竟然没有一个人被追责。
这实在是太荒唐了,这怎么对得起这个无辜的企业家。
明明没有罪,是怎么判刑的。
官方通报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
如果公检法人员办错了案,没有实事求是造成了冤案,那肯定是要负责的,没有水平就不该在重要位置上,然而判抉这起案件的法官还是一个优秀法官,想不到竟然在这个事情上犯了这么大的错误。
这名被冤枉的男子怀疑法官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
既然有这个怀疑,那纪委就应该介入。
这名男子获得国家赔偿53.3万元。但是等他坐牢出来,发现一切都物是人非了,岳父母含恨而终,家人精神抑郁,企业瘫痪,生意停滞、可谓是损失巨大。
错案,必须追责,违法乱纪必须严惩 应该被追责,不能赔了钱就万事大吉,造成的心理创伤谁来弥补? 对不起红旗渠 执法者亵玩法律,真是可怕 执法者亵玩法律,真是可怕 现在不是法官负责制吗?谁负责审理的案子谁负责而且是终身负责 那个庙里没有冤死的鬼 唉估计难 应该是终身追究制! 冤枉你的人比你知道你是被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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