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8-25 15:32

河南男子被关押1349天后无罪释放

8月23日,一河南企业家实名举报公检法,被诬告职务侵占罪名,获刑5年半。
宣告无罪,4年来,公检法竟然没有一个人被追责。

这实在是太荒唐了,这怎么对得起这个无辜的企业家。

明明没有罪,是怎么判刑的。


官方通报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

如果公检法人员办错了案,没有实事求是造成了冤案,那肯定是要负责的,没有水平就不该在重要位置上,然而判抉这起案件的法官还是一个优秀法官,想不到竟然在这个事情上犯了这么大的错误。
这名被冤枉的男子怀疑法官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
既然有这个怀疑,那纪委就应该介入。
这名男子获得国家赔偿53.3万元。但是等他坐牢出来,发现一切都物是人非了,岳父母含恨而终,家人精神抑郁,企业瘫痪,生意停滞、可谓是损失巨大。


sotaa 发表于 2024-8-26 08:31

错案,必须追责,违法乱纪必须严惩

劳力2019 发表于 2024-8-26 08:37

应该被追责,不能赔了钱就万事大吉,造成的心理创伤谁来弥补?

黄河水清 发表于 2024-8-26 08:43

对不起红旗渠

火柴棒 发表于 2024-8-26 08:47

执法者亵玩法律,真是可怕

火柴棒 发表于 2024-8-26 08:48

执法者亵玩法律,真是可怕

360安全浏览器 发表于 2024-8-26 09:11

现在不是法官负责制吗?谁负责审理的案子谁负责而且是终身负责

小叶儿 发表于 2024-8-26 09:22

那个庙里没有冤死的鬼

锄禾11 发表于 2024-8-26 16:55

唉估计难

武阳 发表于 2024-8-26 19:22

应该是终身追究制!

zzh1234 发表于 2024-8-27 08:06

冤枉你的人比你知道你是被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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