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8-20 11:12

女生骑电动车逆行撞死人,获被害方亲属谅解后未被起诉

“感谢暖心的检察机关!我已经收到录取通知书啦!目前在一家餐厅打暑假工,赚点大学所需的生活费!”近日,一起交通肇事不起诉案件当事人小玉(化名)在收到南通一所本科院校寄来的录取通知书后,忍不住给连云港市灌云县检察院检察官发来信息,分享她即将迈入大学校园的那份喜悦。

2024年3月25日凌晨5时许,高三女学生小玉骑着电动自行车前往学校,为了节约到校时间,小玉沿灌云县某路段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因当日天色较暗且雨天路滑,在对前方路况观察不到位的情况下,小玉将同向步行的潘某某撞倒,致潘某某受伤就医2天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灌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小玉因逆行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潘某某因未在人行道内行走承担次要责任。
2024年4月25日,灌云县公安局以小玉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受理该案后,在弄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考虑到事故发生后小玉积极施救并与家人主动赔偿,取得被害方亲属谅解,且小玉正奋力备战高考等情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拟对小玉作不起诉处理。



黄河水清 发表于 2024-8-20 15:07

这检察机关人身肯定安全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8-20 16:06

现在到底是法律人性化了还是人心变得麻木了,撞死了是一条生命,赔了钱就没事了,甚至连一点点处罚都没有,一条生命到底值多少钱!

黄河水清 发表于 2024-8-20 17:05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8-20 16:06
现在到底是法律人性化了还是人心变得麻木了,撞死了是一条生命,赔了钱就没事了,甚至连一点点处罚都没有, ...

同向步行的潘某某撞倒, 取得被害方亲属谅解

zzh1234 发表于 2024-8-20 18:27

行走在马路上千万别与机动车较劲,碰到二球货,撞死就是钱的事,何况车辆还有保险

锄禾11 发表于 2024-8-20 18:33

不好评论

sotaa 发表于 2024-8-21 08:31

说什么呢,无言以对

大闹天宫 发表于 2024-8-29 11:51

人家双方的事,既然达成协议谅解,外人真不好说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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