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外交豁免权秘书长想到的一点事
最近某位国际组织的秘书长驾驶使馆车辆违停,造成道路拥堵。
面对他人的质疑谴责叫嚣有外交豁免权。
毫无疑问这样的人应该严惩,无论职务高低权利大小,都应该遵纪守法,
而且职务越高,权力越大,约束也应该更大。关于这位秘书长的错误和应受的惩罚不再赘述。
但是这种情况是个例吗?
如果不考虑其身份的话,其实这种情况随处可见。
就拿洛阳来说,现在违法的一个比一个嚣张,都觉得自己有违法特权:
1.逆行导致车辆顶头,大部分逆行的都理直气壮不认为自己有错,反而说正常行驶的你倒车让一下怎么了,
或者说路修的不好,逆行几十米就行非要让绕几百米,是修路的问题,让人无路可走,逆行没错。
这种情况甚至在洛阳某高校小区门口天天发生。
2.视频里完全类似的违法停车导致车辆通行受阻,道路堵塞,很多人就是说我停几分钟怎么了?比如最近孟津某些网友。
还有的在遇到城管、交警劝导或处罚时,会说就停几分钟买个包子,不影响交通,不违法。比如某位孟津的网友。
处罚了不人性,不给人活路,容不下老百姓喝个汤。比如某位宜阳的网友。
3.还有通告里面提到的违规养狗问题。
这在洛阳不是随处可见。
所以本质上有多大区别?都是一样的目无法纪,觉得自己有违法的特权,拒不接受他人劝导。不同也许就在于这个是真的有点权利。
公权私用 :Q 以权欺人是德不配位 这个肯定是德不配位。
那一些违法停车影响交通去买包子,不觉得自己有错反而为逃脱制裁沾沾自喜,这样的算不算以权欺人呢? 靠道德中个球用,只能是严刑峻法。
看看现在街上的乱象,今天从街上过,看到有人在路边做了一个铁皮柜,就放在人行道上,里面卖住院用的生活用品,因为在医院附近,下面也没轮子,看来要长期扎点,谁管?说起来也不伤害具体哪个人的利益 特权啊 经常看到有人把车停在路中间然后下车去买东西。我就纳了闷了,路边空着车位,往边上打一把方向停好,能费多少时间?且不超过半小时也不会收费。哪怕不是车位,尽量靠边停,不影响后车通行也行。可这些脑子里就好像没有这个意识。 今年春节前,在行署路和王城大道交叉口,就有一个这样一辆车,停在路中间,也没打双闪,人不知道去哪了,后车司机还以为他在等红灯,导致后面押了许多车,一直排到涧东路。 看群里发的抖音,说这个老女人的单位是野鸡单位,真的假的? 劳力2019 发表于 2024-6-20 15:18
看群里发的抖音,说这个老女人的单位是野鸡单位,真的假的?
应该是假消息。
单位是确实存在的,以前也做过多个国家部门的副司长。 千万不要忘了阶级斗争啊。 404 发表于 2024-6-20 15:35
应该是假消息。
单位是确实存在的,以前也做过多个国家部门的副司长。
劳版的意思可能是是,单位肯定存在,不过是一个花瓶单位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暴力面前才是真正的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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