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九亿元,国家烟草局原副局长被判死缓
据央视新闻消息,2024年5月29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何泽华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其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何泽华先后利用担任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总经理,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职级晋升、职工录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43亿余元。2014年至2016年,何泽华在离职后利用原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烟草业务承揽、银行揽储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万余元。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泽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何泽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其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巨大,亦应依法惩处,并予数罪并罚。鉴于何泽华部分受贿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及利用影响力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何泽华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其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其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依法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如果严格执行,那和死,没啥区别了。保外就医,也是一个口子 贪污9亿也不会死。 看来死刑只适用于屁民,不适用于高级别人员。搞了这么多钱都死不了,大家都效仿反正死不了:lol 一个管烟的人,没有利益,干嘛给他送钱?洛阳是不是也这样?一些亲 民价格的烟竟然买不到。 只要不是死刑立即执行那就是“漏网之鱼”! 劳力2019 发表于 2024-5-31 11:11
一个管烟的人,没有利益,干嘛给他送钱?洛阳是不是也这样?一些亲 民价格的烟竟然买不到。 ...
烟草行业,油水大了。现在烟草局的薪资也很高,主要是奖金。 劳力2019 发表于 2024-5-31 11:11
一个管烟的人,没有利益,干嘛给他送钱?洛阳是不是也这样?一些亲 民价格的烟竟然买不到。 ...
新品的审核 如果平均每人每月工资5千元,一年6万元收入来计算的话:
一个人想要赚到9亿元 按照一生中有50年在工作赚钱的话,一辈子不吃不喝才能赚到300万元。
300个人一生不吃不喝的钱才刚刚够它贪污的钱……
呵呵呵呵…………
印再多钱也不够他们分的:lol 留着这些有啥用?熬汤都嫌臭。 金水河里野鱼香 发表于 2024-5-30 19:33
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如果严格执行,那和死,没啥区别了。保外就医,也是一个口子 ...
有吃有喝终身养老去了 日本文化受隋唐以来的儒家文化影响深远,但有一个现象,日本政界,从古至今,巨额的贪污犯,极少,按理说不应该啊。韩国也有很多贪污官员。 应该立法:贪官直系后代,5代(含)之内,子女不准考公;贪污就是不知廉耻,羞耻,畜生不如,和猪一样,只要能吃,管他吃相。相信经过百年的遴选,能够考公的家族,基本都是知廉耻正直家风,公共事务交由他们管理,百姓放心。也迫使他们继续廉洁,保持家族的名誉。 贪污多少够判死刑? 对于公务员财产,进行登记公示,对于超出其工资收入的明显家产,说不清楚的,可以不问罪,但是列入不可信任名单,终止家族考公5代。 还是不要连累后人,以前成分论害了不少人。 劲松888A 发表于 2024-6-1 10:26
贪污多少够判死刑?
300万到500万以上他够枪毙100遍了 连日来一直都有个疑问,平民价格的烟断供,小孩玩烟卡,再到二把手被查,这里到底有没有关联?
哪位大神给指点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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