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要淡定 发表于 2024-5-8 15:19

实名举报:偃师刘伏虎如此办案为哪般?还我清白

我叫段宏勋,男,住顾县镇段东村4组,身份证号:410321197204014014,联系电话:13903883858。2005至2019年,我先后任段东村村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当时村里一穷二白,我力排众议,拿出我自己工厂的资金,找亲戚朋友多方筹资,为村里修路建校办企业,带领群众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并且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参与了郑西高铁的三次拆迁,杜甫大道的两次拆迁,洛偃快速路的两次拆迁。因为拆迁污染违法企业,触及到了村里的几个大家族,他们就自然而然地把恶气撒倒我身上。2010年初,洛偃快速修路征地补偿款244万元拨付到村,为保证资金安全,顾县镇政府特指定由我保管,卢建宏(副总、财务主管)背着我将70万元征地补偿款私下借给多年来对段东村无私支持的洛染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偿还其银行贷款周转了14天,没有收任何利息。这么多年过去了,段红阳、段龙钦2011年6.23枪杀案偃师公安局网上追逃犯原李弯村支书段中欣的姨段巧珍等经常上访污告我。偃师纪委调查后没有事实依据。我当时确实不知情,只因为当时公司的现金流水太多。2024年2月,偃师区纪委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主任刘伏虎多次威逼利诱告知我只要承认知道这两笔借款的事,村里面之前告我的事就全给我抹平了,如若不然,就将我转交公安给我抓起来。在刘伏虎主任多方威逼利诱下,我当天血压高在他们所有的提前制作好的笔录上签名并按指印。偃师纪委领导杨延武刘伏虎违法办案。刘伏虎现在调任偃师区检察院纪检组长。恳请上级部门调查还我以清白。段宏勋
20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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