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下限过度溺爱孩子,是想把孩子硬生生推上犯罪的道路上去啊
“3月19日,广西有网友发布视频称,一小孩在店里偷东西,让其联系家长到店处理问题,可让老板没想到的是,家长来到店里一番言语让人惊掉下巴:小孩杀人都不判死刑,更何况偷东西呢!”此视频一经发布,瞬间引起了网友广泛热议。视频发布者发文称:“当场发现小朋友的偷盗行为让他联系家长前来处理,“偷一罚十”的警示标语只是为了警醒小朋友,并不是作为惩罚的目的。家长到店后就出现了视频中的一幕,已经报警处理了,警察叔叔口头教育后,学生正常回校上课。作为商家,我们无权对孩子进行处罚,但是作为家长就应当有责任与义务教育好自己的小孩并不能以他是未成年人而逃避责任。!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孩子家长一边打电话一边大声喊道:“你就是这样处理事情?”老板说道:“他偷东西!偷东西就是按照规矩偷一罚十!”孩子家长大声喊道:“偷东西?小朋友杀人都不判死刑,你还偷东西!”老板:“哎哟,你这么凶!”家长:“哦哟,你这个人,你一点常识都不懂啊。小朋友14岁都没到,你知不知道?还是少年呢?你这样子处理事情。”
这位家长的尖叫声让人感到非常不适,怪不得当今社会未成年人犯罪率那么高。有这样的家长,孩子能被教育好吗?细思极恐!这分明是邯郸的3个恶魔埋尸案引发的一场可怕的蝴蝶效应!
这位家长说的话虽然不中听,但是却是事实!作为未满 14岁的少年人,杀了人是不会被判死刑。
但是作为家长,顶着这种逆天言论,无下限过度溺爱孩子,是想把孩子硬生生推上犯罪的道路上去啊!
未成年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处罚),监护人应该承担吧。 孩子作贼,家长赔付,天经地义。 教育缺失,扭曲的人性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几千年的规矩到这破了,还谈什么*** 孩子杀人都不会判刑,这都成了基本常识,多可怕的思想,以后小孩子真的杀人放火了,都成为家长袒护孩子逃避责任的理由了!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此作出重大修改,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规定12周岁以上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以下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3-28 12:06
孩子杀人都不会判刑,这都成了基本常识,多可怕的思想,以后小孩子真的杀人放火了,都成为家长袒护孩子逃避 ...
恶法保护不了好人,那就应该废止 可以借鉴下国外的法律不够年龄可以判监禁几百年那种监护人必须担责民事也要执行到位 据说所有的霸凌者都在等待邯郸三恶少的判决 店主家有没有小孩,让小孩揍,要不找些小孩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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