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一老人不慎摔倒,路人搀扶时选择录像留证
今日下午,在涧西区黔川路联盟路口,一位老人不慎摔倒,路人发现后及时上前搀扶,并采取了录制视频作为证据以防止被误解。此举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倒退?又是否会对人们的善良本意造成伤害?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https://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NjM3MjY0MDQ5Ng==.html 道德已然到这一步了,干麻不顺势而为,非要打肿脸充胖子? 点赞!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帮助了别人! 给视频中扶老人的小伙子点赞 为搀扶老人的小伙点赞,但也不得不提醒各位,搀扶这种年纪的老人,一定要注意用力适度,他们这个年纪胳膊和肩周比较容易受伤,最好是两个人一起搀扶,如果是一个人的话,最好打120,切不可盲目! 不用深思。严厉打击碰瓷无赖即可 :)社会主义道德被某些法官的判罚整倒退到了原始社会 :( 点赞!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帮助了别人! 奔跑鐵腿 发表于 2024-2-26 22:41
视频被帮助的老人也应该道一声谢谢两字。
人家说了:谢谢你孩子 咋说呢:Q谢谢好心人 俺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遇到这事俺躲得远远的,不是不想扶,而是不敢扶。当年俺若不是监控为俺洗白,恐怕俺也过罢十周年了。 法官和公安警察联手制造的彭宇案,让中国的社会道德回不到从前了。 为好人点赞! 但是如果摔倒前没有监控拍到,拍这种扶的视频没啥用,以前有案例,老人被扶起后反悔了
一直不明白这些案是怎么判的,如果没有监控,还不了好人清白,可也不能判断就是人家撞的吧,很浅显的道理,为什么被诬陷了那么被动 自我保护 很好 交警判定:行人和机动车碰撞,机动车无责的情况下负20%的责任。好像多数案例就是这么判的,这么才滋生了碰瓷的嚣张气焰。 沙里珠 发表于 2024-2-27 21:43
交警判定:行人和机动车碰撞,机动车无责的情况下负20%的责任。好像多数案例就是这么判的,这么才滋生了碰 ...
应该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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