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疑在4S店买到事故车,维权无果直接跳楼
买车两年后,江西九江的王女士发现自己的车疑似在销售前出过事故,然而,她就此与销售方进行的交涉却并不顺利,提出的诉求均遭拒。日前,王女士再次与店方交涉,过程中激愤之下从4S店二楼总经理办公室窗户跳下,导致头部、全身多处受伤,至今仍在ICU进行治疗。出事后,王女士一直在医院ICU进行治疗,无法正常接受采访,王女士的弟弟王先生向记者介绍了事情的过程。“出事的是我大姐,她是2022年10月11日买的新车。”王先生介绍,他的姐姐当时在九江的新运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别克4S店购买了一辆别克威朗PRO乐享版轿车。在使用了两年后,王女士一家打算卖掉这台车,谁料竟然发现该车疑似为事故车辆。王先生介绍,2024年1月6日,王女士在卖车时被买家告知,这辆别克威朗PRO乐享版轿车多处做过维修,存在问题。于是,王女士找到专业鉴定机构对车辆做了鉴定,鉴定结果让她大吃一惊,鉴定报告显示,鉴定结果为:全车多处钣金,包括左前叶子板、右前叶子板、右后门、车顶、尾盖。引擎盖更换。除此之外,该次鉴定还涉及了泡水、失火等鉴定,结论为未见异常。
说归说,闹归闹,千万别拿生命开玩笑,这种玩笑开不得,也开不起,一不小心,玩笑成了噩耗,这笔账怎么算也是划不来的。
别人犯了错,却要用这种方式来惩罚自己,给人觉得就是太极端,也不值得。这种事遇上了,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死磕,但千万不能伤害自己,威胁不了他人,害的却是自己。
许多案例都在教人们遇到这种事如何处理,按照合同约定,经过鉴定,确实是事故车,这一赔三的事也是挺美的,完全不必用这种极端的行为来表达自己的愤怒和不满。再说了,即使是跳楼了,4S店也不太可能对人身伤害作出赔偿,最多是一点补偿,自己跳的楼,罪还得自己受。
无数的事例教育人们,和4S店打交道,按合同办事,照规矩执行,不然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阱。即使遇到了这种事,也要有理有节协商投诉,甚至诉诸法律,但绝不能像这位女子一样,拿生命当儿戏。
钱是身外之物,车也是,不值得伤害自己,值得吸取这个教训。 草率了,能拿出证据来可以起诉4S店,一赔三。 不支持用生命来维权的行动 这车会不会是发洪水的时候被泡过的车,翻新后再到4S店里当新车卖
估计是店里新车在顾客试驾时撞了,顾客买了别的车,并且承担了坏车的修车费,坏车修好以后冒充新车卖给了这位女士 估计也是没办法了气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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