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醉人生
发表于 2018-5-2 11:56
螺髻山下一老兵 发表于 2018-5-1 16:44
汽车对行人有没有安全隐患,当然是有,谁能挡住他不在路上行驶呢?现在的商场,一个比一个大,照明一个比 ...
你真是个杠神....
你说的这些地方,都有相应的规范,,也有相应的管理,
最重要的,,有担责任的人或者单位.
地下车库里装个充电桩,,,万一出事了,责任是物业扛还是业主扛?????或者你去扛?????
安全规范也并不能完全杜绝事故发生,只是能把事故的 机率和损失降到最低而已.
想想当年的东都商厦吧.
不醉人生
发表于 2018-5-2 11:58
螺髻山下一老兵 发表于 2018-4-30 09:50
停车位有产权,车辆和充电桩都是汽车生产厂家的配套产品,充电桩安装有时市电业局人员安装的,就这三项来 ...
各小区的高低压 配电室 都是电业局管理的...
..你可以去问问电业局的人,他们能不经消防队批准随便搞不能.
螺髻山下一老兵
发表于 2018-5-2 15:14
不醉人生 发表于 2018-5-2 11:56
你真是个杠神....
你说的这些地方,都有相应的规范,,也有相应的管理,
感谢被评杠神!
螺髻山下一老兵
发表于 2018-5-2 15:21
1234567 发表于 2018-5-2 10:55
政府只能出台个指导意见,具体还得业主委员会定,然后与物业协商。
核心问题就是个谁出钱问题。出 ...
你说得好!
当前政府在大力推广新能源车,但配套政策却滞后,这不仅影响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和推广,还增加百姓对政府政策连续性执行力度产生犹豫!
蝈蝈↑
发表于 2018-5-2 15:22
强烈关注
螺髻山下一老兵
发表于 2018-5-2 15:39
雨中穿鳞甲 发表于 2018-5-2 10:54
新能源车在洛阳可以随意停放,还可以再快车道随意行驶,最重要的是还不限行。大家抓紧响应都买新能源车吧。
理解有误!
今天所说的新能源汽车,是非可以随便上路行走而不被监管的大阳、大河等等所谓老年代步车,而是刚刚在我大洛阳可以正大光明上豫CDXXXXX,或者豫CFXXXXX,可充电的新能源汽车。
自由曙光
发表于 2018-5-2 16:37
要想大力推广政府就要有规划有作为
@wozihengdao
发表于 2018-5-3 00:59
:)
广广三刃木
发表于 2018-5-5 07:21
问题是楼主现在找谁来解决这个事?
洛阳人0379
发表于 2018-5-5 11:15
不醉人生 发表于 2018-4-28 17:34
电动车环保不环保的不说.......只说充电这个问题,,
电子产品这种东西,谁也不敢保证它百分百安全.
:handshake
螺髻山下一老兵
发表于 2018-5-9 09:59
期待政府关注!
螺髻山下一老兵
发表于 2018-5-11 08:26
期待政府关注!
浩然正气
发表于 2019-9-8 15:41
政府也没给你答复
360安全浏览器
发表于 2019-9-8 21:16
政府只能说你们协商解决,不敢让物业必须解决,如果说出问题了不需要物业承担,那物业百分之百同意,爱怎么装就怎么装
老马上道
发表于 2019-9-8 21:37
关注结果
无语
发表于 2019-9-9 11:31
如果出了事有人愿意承担,物业应该不会反对。
lyTV-1
发表于 2019-9-9 11:51
一家一户好解决也不好解决。好解决是扯跟线接到最近电源即可,说不好解决,临时线路确实不安全,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逐渐周边电源容量就要超。
如果是三五十家有需求,上台专用变压器、低压柜、配电箱那才安全,如此投资不小,一家出一二万,有人愿出么?
不中就弄事
发表于 2019-9-9 12:22
物业也作难,充电桩电流大安全要求高,装的多了小区的电力设备能否顶得住?电动车电池虽然安全性挺高,但是万一燃烧如何扑救?地下车库目前主要灭火设施是消火栓,用水直接喷电动车引起衍生故障算谁的?地库车位间距较小,引燃其他车辆责任如何划分?我觉得这事不能全怪物业不配合,相关政策和规范不到位不配套才是根源。
一捧雪1
发表于 2019-9-9 12:54
和楼主一样,以前不了解充电桩的安装,一直都觉得没那么麻烦,去年在某个一线城市小区业主集体安装充电桩的一次说明会了解到,安装充电桩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个人怎么安装目前不了解,就拿集体来说,1.首先业主联合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安装充电桩,然后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公司协助管理积极推进充电桩的安装;2.业主带身份证原件和车位产权证明到供电局申请。
车位是否具备条件安装充电桩需要各个部门考察,供电部门、消防部门,如果是地下车位还涉及到是否是人防工程等。
一个小区一般有公共变电箱和专变电箱,专变电箱为小区公共设施供电,不能用于充电桩,充电桩国家规定的用电规格为220V32A(慢充),一般的线路承受不了,如果申请获得批准,供电局会从公共变电箱引出电线并设置电表箱,这个电表箱一般不会离公共变电箱太远,电表箱及以前的设备电线由供电局负责(也就是说免费),从电表箱到车位充电桩的电线由业主自己负责,如果离车位远的话价格不菲,一般4S点称免费安装的电线不会太长。
责任问题,物业入住小区一般都会签有协议,规定哪些供电设备由物业管理,多出来的充电桩系统由物业管理,物业肯定不答应,而且出问题后责任很难划分。刚才讲了,电表及其以前的部分供电局负责,出了问题业主不用担心,充电桩由4S店和生产厂家负责也不用担心,但电表到充电桩之间的设备和线路出问题怎么办?此段最好由第三方公司安装并购买保险,出事故由保险公司负责。就算一切顺利安装完了充电桩,如果自己的车充电发生事故自己负责,没有疑问,如果别人在你的充电桩充电发生事故,谁负责?物业不可能24小时盯着你的车位,所以充电桩的管理业主也必须自己负责,由于充电引起的事故一般都不是小故障,涉及到电路、车辆(两侧车辆)、房屋等财产,一旦发生事故个人很难赔偿。
施工:从电表到充电桩的线路施工必须找有资质的公司施工,4S店是否有施工资质是个疑问,若没有资质,消防验收可能不过关,若因为消防验收不过关而把整个车库封掉那就得不偿失了(同样在这个一线城市,区政府在办公楼下车库安装充电桩不符合要求,被消防部门将整个车库查封,整改完毕才能使用)。
以上是从其它城市得到的信息,仅供参考。
螺髻山下一老兵
发表于 2019-9-19 16:09
唔知 发表于 2019-9-9 12:47
先明确一下,出了事儿谁承担责任?物业还是车主?
已经咨询过电业局,自己的车位,只要物业同意,是可以安装的。电业局是干什么的,能不能安装,安全不安全,他最有发言权!况且,需要安装的充电桩,又是汽车原装配套的产品,你又有什么理由怀疑它不合格?回答你的问题,“出了事儿谁承担责任”:谁有责任谁承担!
浩然正气
发表于 2020-6-14 11:21
螺髻山下一老兵 发表于 2018-5-2 15:39
理解有误!
今天所说的新能源汽车,是非可以随便上路行走而不被监管的大阳、大河等等所谓老年代步车,而 ...
对,我的也是豫CF
浩然正气
发表于 2020-6-14 11:23
ly乡下人 发表于 2018-4-30 13:17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你说的飞机 汽车 上路上天都是有规矩的 不是随便跑随便飞的这就是电动自行车一直被 ...
我的是豫Cf正规车,油点混的,不是小四轮大阳之类的。
不想说你
发表于 2020-6-14 11:25
浩然正气
发表于 2020-6-14 11:25
怡口莲 发表于 2018-4-27 10:35
请不要再把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扯到一起,那就是个伪命题。另外,我觉得物业的做法也是有道理的,充电桩电压高 ...
质量没有全国统一标准,干脆国家让特斯拉,比亚迪这些车不要在国内销售了
浩然正气
发表于 2020-6-14 11:28
丽京上空的云 发表于 2018-4-29 15:29
是这个理,核能有害,但更有利,
不能因噎废食
一天发生的交通事故很多,你以后还是不要出门了,不出门在家也可能有地震,在家里装个铁板柜子,这样你就安全了
浩然正气
发表于 2020-6-14 11:29
没有政府部门出来回复呀
不想说你
发表于 2020-6-14 11:31
指尖的帝国
发表于 2020-6-14 11:36
充电电流大
lyTV-1
发表于 2020-6-14 12:20
小区变压器一般都有些富裕,对应低压柜中也有备用回路。这个资源谁能用谁不能用权力根本不在物业公司,而在产权人。一些小区配电室产权属于电力公司,一些属于全体业主。但这个资源很有限,全部给电动汽车充电也只能是先有车先得。如此,小区今后再有需要用电的公共需求如何解决?后买电动汽车的兑钱增容供电设施相对与前面免费占有的合理么?
安全问题是专业部门可以解决的问题,资源是免费占有还是有偿使用这是产权人才能决定的问题。
若邻
发表于 2020-6-14 12:45
充电桩费用不少,不是私拉乱接一根线那么简单,得和物业协商
贝塔
发表于 2020-6-14 13:18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9〕46号
(十二)加快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全市新建住宅应按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要求,配建停车位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相关标准、要求纳入施工图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环节严格把关,对不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不得办理验收和备案手续。老旧住宅小区实施配建停车位改造的,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停车位占比不低于10%。规范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消防安全条件,小区物业管理机构对达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充电设施项目应积极配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安装手续。拥有停车位的业主申请加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物业管理机构应提供便利条件,对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及时出具安装意见,不得收取需量(容量)电费;物业管理机构拒不出具相关意见的,由所在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局、消防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洛阳供电公司、城投集团、铁塔公司
遇事不要瞎叨叨,查到依据好办事。
螺髻山下一老兵
发表于 2020-6-16 13:48
贝塔 发表于 2020-6-14 13:18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9〕46 ...
感谢提供线索!
飛我莫属
发表于 2020-6-16 14:19
俺们小区好像去物业填个表交五百大洋,物业负责给你安到位:lol
小乖
发表于 2020-6-16 15:03
螺髻山下一老兵 发表于 2018-4-30 09:50
停车位有产权,车辆和充电桩都是汽车生产厂家的配套产品,充电桩安装有时市电业局人员安装的,就这三项来 ...
问题出在电死人谁赔?或者失火烧到别人车谁赔?家里用电电到人自己负责,机动车在路上跑撞到人机动车负责。地库安装充电桩出事故谁负责?物业不让装也不是没有道理,像这种如果出了事故都是大事,到时候安装的业主估计又该推脱责任或者赔不起了。如果你签承诺书一切事故责任日后由自己负责,我想物业不会拦!最主要的问题还是嚷嚷着要装的业主愿不愿意承担这个责任的问题。
小乖
发表于 2020-6-16 15:09
一捧雪1 发表于 2019-9-9 12:54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说的句句在理 支持
阳光CLUB
发表于 2020-6-16 15:50
我对目前的新能源汽车仍不看好
质量、后期维护都成问题
浩然正气
发表于 2020-10-11 17:15
我们小区也让装,起初说按照商业电价6.8毛收,后又说按照1块收,说街上充电桩1.2元一度,我说你们收费好随意呀,然后物业说最低8毛一度,要不你不装。:@:@:@:@
龙头
发表于 2020-10-11 17:17
不要道德绑架,所有的人都得按某些人意志行事
龙头
发表于 2020-10-11 17:20
搞了半天,是挖坟帖。
冷风吹啊吹
发表于 2020-10-11 20:25
我突然想起来一个问题,为啥非要在你的车位安装充电桩。政府应该在合适的地方多建设充电站才对。油车都是去加油站加油啊。;P